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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图书馆自修室管理细则(粤外艺职院〔2017〕409号)

发布日期:2021-08-09    作者:     来源:     点击:

第一条 本自修室是读者共享的公共资源,读者应自觉维护正常的学习环境和秩序,任何人不得浪费、霸占、损坏公共资源。

第二条 本自修室只向我校学生读者开放,校外读者恕不接待。

第三条 保持安静,请轻声交谈,轻声走动,并将有声通讯工具设置为静音状态,接听电话时请移步人少处并保持低声。

第四条 保持清洁卫生,爱护公物。请勿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涂乱画,勿在自修区域进食,勿随意搬动阅览桌椅,严禁吸烟。

第五条 请勿用各类物品霸占阅览座位。自修室采用自助管理方式,读者使用自修室時,离开座位的时限为20分钟。离座時请放置小纸条写上离座时间,若未写上离座时间者,视同超時占位。每位读者皆有权力移动超時放置的物品,自行入座。  

第六条 当天闭馆时如发现桌面、椅子及桌子底下有闲置物品,由图书馆工作人员(含学生工作人员)将其移至“闲置物品堆放处”,请读者自行认领。若物品遗失,后果自负。工作人员每周将对闲置物品进行清理。

第七条 如有违反上述规则者,图书馆工作人员(含学生工作人员)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情节严重者将报送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图书馆自修室规则》(粤外艺职院〔2007〕65号)废止。

第九条 本细则由图书馆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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