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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明确广东省外艺职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管理的若干规定(粤外艺职院后〔2025〕14号)

发布日期:2025-01-14    作者:     来源:     点击: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明确广东省外艺职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管理的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理顺广东省外艺职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的校内管理机制,完善资产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对资产公司监管,确保资产公司健康发展,更好服务学校教学科研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对学校资产公司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资产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学校对资产公司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属于学校国有资产,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

(二)学校应当遵循事企分开原则,建立健全对外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制度,控制和规避投资风险,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损失。

(三)资产公司应当坚持高质量发展、规范管理的原则不断发挥学校优势资源的外溢效应,聚焦产学研深度融合,致力于学校教学科研、社会培训服务等工作,着力打造具有文化教育特色和学校专业资源优势的现代服务型企业,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四)资产公司必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营,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接受政府、学校和公众监督,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和相应的社会责任,维护学校声誉,支持学校办学。

二、资产公司管理的体制机制

(一)资产公司是学校独资的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和运营。学校是资产公司的出资人(唯一股东),享有出资人的权利,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资产公司享有独立的公司法人财产权,学校应当支持资产公司依法自主经营。学校与资产公司应当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学校和资产公司应当履行的具体权利与义务按照《广东省外艺职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资产公司章程)和本规定要求执行。

(二)学校设立资产公司的监督管理机构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资委),作为资产公司的出资人代表,行使出资人权利,承担相应责任,并向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经资委由分管后勤(资产管理)工作校领导任主任,党政办公室、科学技术部、财务部、后勤部、继续教育学院、校企合作与实训管理部、资产公司主要负责人成员。履行下述具体职责:组织制定(修订资产公司章程,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提名非由资产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会(含董事长)、监事会成员,报学校党委按程序要求考察任命;审议资产公司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产权变更等重大事项,并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资产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经营目标、学校经营性资产委托、重大投资项目、利润分配方案;对资产公司的经营活动与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可授权资产公司董事会行使公司股东的部分职权;公司法和资产公司章程列明的股东享有的其他权利。 应履行下述义务:遵守公司章程;积极支持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维护公司利益,反对和抵制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法和资产公司章程列明的股东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三)学校指定后勤部作为经资委日常办事机构,承担经资委的日常工作,后勤部主要负责人兼任经资委办公室主任。

三、资产公司组织机构的职权设置

(一)经资委是资产公司的权力机构,代表学校行使唯一股东的权利,对股东(学校)负责。经资委应当维护资产公司依法自主经营,保证董事会行使经营决策的相应职权,不干预资产公司经营活动。

(二)资产公司董事会是资产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经资委负责。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4名由股东(学校)任命产生,1名由资产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股东(学校)委派任命,董事会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执行股东的决定,并向股东报告工作;审定资产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资产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资产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学校)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长行使下述职权: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对资产公司的重要业务活动给予指导。

(三)资产公司监事会是资产公司的监督机构,对经资委负责。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3名由股东(学校)任命产生,2名由资产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监事会主席1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监事会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董事会董事、资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行使下述职权:检查资产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资产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资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学校)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当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资产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向股东(学校)提出提案;资产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学校)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资产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经理,是资产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执行机构,对董事会负责。经理由资产公司董事会提名,报经资委同意后,由资产公司董事会聘任。经理行使下述职责:主持资产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资产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资产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资产公司经理兼任。行使下述职权:法定代表资产公司行使职权的签字人,签署资产公司的出资证明书、合同、财务及其他重要文件;在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资产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代表公司参加民事活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

(六)为加强资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做到经营决策权和经营执行权的有效分离,资产公司设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各1名。董事长负责主持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对经资委负责,由经资委提名、股东(学校)任命中层干部兼任;经理(法人)是资产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负责人,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对董事会负责,由董事会在学校教职工或资产公司管理人员中提名并报经资委同意后聘任。

四、资产公司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

(一)资产公司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资产公司章程,不断完善内部控制配套的规章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二)资产公司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小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不断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建立定期向股东(学校)报告制度和审计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逐级财务监管制度。

(三)资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办公会,应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资产公司章程和本规定要求,制订相应的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权限、程序和责任,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会议制度,规范会议的记录、纪要和决议等文件。

(四)资产公司董事会应组织制订资产公司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修订完善资产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相关事项及要求。

五、资产公司经济行为及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

(一)资产公司资金使用(公司应依法缴纳的税费及员工薪酬福利支出等除外)及资产处置的权限按额度标准分级授权如下:经资委决定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资金使用及资产处置;董事会决定5万元(含5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资金使用及资产处置;经理决定5万元以下资金使用及资产处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股东(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事项,应按其规定执行。

(二)资产公司需不断加强招标采购内控管理,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的,在完成公司招标采购内控审批程序后,可采取委托学校招标采购部门代理对外发布采购信息和评标程序。

六、学校委托资产公司有偿服务的经营范围

(一)委托日常经营管理的场所范围:五山校区艺体中心(已用于学校行政办公、教工之家、展览展厅、服装道具间等其他用途使用的除外)、足球场、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行政楼9楼学术报告厅、音乐楼1楼小音乐厅、九栋1楼图文设计中心;燕岭校区体育馆(已用于学校行政办公、体育器材室、实训场地等其他用途使用的除外)、足球场、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游泳池、图书馆4楼小演出厅、行政楼4楼学术报告厅、阶梯一室、阶梯二室、阶梯三室;各校区停车场、小卖部(食堂承包单位经营的除外)、快递服务站、理发室、通讯基站;小北路停车场、珠海市拱北区夏湾路106402房住宅;五山校区旧电房二楼(作为资产公司办公驻地)。在保障满足学校教育教学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资产公司可使用上述物业对外开展经营项目和有偿服务,并负责上述委托物业的日常管理和设施设备(配电房、消防控制系统、电梯维修保养和基建维修改造除外)单项预算费用20万元以下的日常维修维护;超过以上费用和项目范围的,由资产公司上报学校后勤部组织维护维修。艺体中心、体育馆、足球场、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游泳池等场地资产公司负责分摊25%的水电费用;五山行政楼9楼学术报告厅、音乐楼1楼小音乐厅、燕岭图书馆4楼小演出厅、行政楼4楼学术报告厅、阶梯一室、阶梯二室、阶梯三室等场地资产公司负责分摊10%的水电费用;其他场地资产公司负责全部的水电费。

(二)授权在不影响学校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可使用的场所范围:各校区公共课室、多媒体课室、会议室、运动场、宿舍楼、教学楼等场所(主要用于开展对外艺体培训业务配套使用场地);各校区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体育场地等公共区域(主要用于提供方便校内师生生活服务的学生洗衣服务、自助购物服务、充电站、打印复印、体育器材共享等项目)。

(三)其他授权可使用的事宜:使用学校校名或简称开展外艺面包品牌注册、生产许可证办理及对外开展营销活动等;使用广外艺与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合作开办广州市白云区广外艺附属第一幼儿园、与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合作开办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广外艺附属幼儿园;其他如需使用学校校名或名义对外开展合作的,须事前上报学校审批,一事一议,未经学校授权许可,资产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学校校名对外合作或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七、资产公司经营收入范围及净利润的分配原则

资产公司的经营收入范围,除日常经营收入外,还应包含学校委托资产公司经营管理的出租出借项目返还款(全额)、各二级单位使用学校委托资产公司管理场地开展教学以外项目的使用服务费,学校相关部门应足额转入资产公司账户,纳入资产公司当年营业收入。资产公司在实现盈利时,于次年年初按照审计后的年度净利润进行分配(如存在尚未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先弥补亏损,再进行分配),分配比例原则上按照学校占60%,资产公司占40%。当资产公司当年可支配利润超过250万元时,超额部分应全部上交学校,当资产公司积累可支配利润超过500万元时,超额部分应全部上交学校。资产公司可支配利润的10%提取公司法定公益金,用于职工的集体福利;其余作为任意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经资委负责根据学校委托经营物业范围、资产公司往年经营状况等实际情况,科学确定资产公司具体的经营目标和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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