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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粤外艺职院后〔2024〕285号)

发布日期:2024-09-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师生员工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持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粤外艺职院〔202287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学校内及学校所在地区,严重影响师生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如对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以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对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上报,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领导和指挥,其他校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始终把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特别是对危重病人要不惜代价地迅速组织救治。

二、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为防控直接责任人,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单位)防控工作责任人。为更好的开展工作,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构成

长:学校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

员:党政办公室、纪检室、组织宣传统战部、人力资源部、学生工作部、教务部、财务部、后勤部、保卫部、工会、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团委、体育工作部、各二级学院(部)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书记校长负总责与分管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将责任分解到有关部门(单位)及二级学院(部),责任到岗,责任到人。

2.宣布学校启动应急预案,指挥、协调、督导应急处置工作。

3.明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人和各部门(单位)及二级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人。

4.建立联防联控联络机制,明确教育主管部门、属地卫生行政部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加强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开展联防联控。

5.组织实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省教育厅及属地卫生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6.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三)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开展具体的应急处置工作。各工作组的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组长由党政办公室主任担任。

主要职责: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具体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分工,实施应急处置方案;及时收集、整理动态信息,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向上级报告和向下传达部署,调动应急力量。

2.教工保障组:组长由人力资源部部长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全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健康情况摸查及教职工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教师的日常监测、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教师的预防意识和防护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期间安排中毒、患病及需要隔离教职工的生活;会同后勤部进行人员排查;做好其他教职工的稳定工作;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做好其他工作。

3.学生保障组:组长由学生工作部部长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全校学生健康情况摸查及学生管理工作;负责在校生的日常监测、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学生的预防意识和防护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期间安排中毒、患病及需要隔离学生的生活和做好隔离区值班安排;会同后勤部进行人员排查;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与中毒、患病学生的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其他学生的稳定工作;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做好其他工作。

4.教学保障组:组长由教务部部长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期间各项教学保障工作;负责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教学工作安排调整和落实。

5.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后勤部部长担任。

主要职责:查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安排积极组织人员救治或急送校外相关医院诊治;与学生工作部等相关部门排查可能涉及的场所、人员,适情采取体检、隔离措施;要求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可疑水源,防止中毒范围或疫病传播范围扩大;保护事发现场,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中毒食品、物品取样留验;对现场进行消毒和处理;适情对其它场所消毒;为在校内住宿的中毒、患病及其他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适情发放预防药物、物品;提供应急车辆。

6.安全保障组:组长由保卫部部长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期间校园出入管理,加强校园巡查,维护校内治安秩序。维护现场秩序,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现场,疏散人员;必要时与公安机关联系,请求警力支持;根据领导小组安排,根据事件性质负责与公安部门联系沟通相关事宜。

7.宣传引导组:组长由组织宣传统战部部长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舆情监测;根据领导小组指示,组织对校内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接待校外新闻媒体采访。

8.督查督办组:组长由纪检室主任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督查督办等工作;对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期间失职、渎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和问责等。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四级。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确认,学校参照执行。

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员工健康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卫生行政部门具体指导下,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信息报送

各部门(单位)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及动态,各部门(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校领导和党政办公室公室报告学校应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向省教育厅、属地卫生行政部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为食物中毒信息,同时还需报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不得延报。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级(特大)事件,由领导小组直接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教育部。

4.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告责任人及职责

1.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单位)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责任人,负责向学校分管校领导和党政办公室公室报告,负责本部门(单位)相关事件数据收集、汇总报告

2.党政办公室公室负责根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意见向省教育厅报告。负责协调学校各部门(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后勤部负责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期间的传染病疫情数据收集、信息登记、人员核实、汇总报告和疫情分析工作。

4.如为食物中毒信息,后勤部负责向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部门报告。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期间的信息登记、人员核实、汇总报告和事件分析工作。

(三)信息报告程序

1.对突发事件的信息及动态,各部门(单位)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分管领导和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按照上级机关关于突发事件报送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学校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意见统一上报。

2.各部门单位在上报学校的同时,应及时向涉及到的部门报告。

3.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事件监控联系电话。各部门单位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4.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5.突发事件可先口头、电话报告,后书面报告。

6.做好事件追踪报告。

(四)信息报告的内容

1.初次报告:报告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中毒)人员症状、患病(中毒)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2.进程报告:报告患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级和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综合协调组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省教育厅。级和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综合协调组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省教育厅。

3.结案报告:报告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事件结束后,综合协调组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省教育厅。

五、应急处置措施

(一)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措施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党政办公室接到各部门(单位)和师生员工的情况报告后,立即通知校领导,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进入应急状态,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实施应急措施,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省教育厅。

1.传染病应急措施:

及时隔离患病的学生,并送至医院进行治疗;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室内场所开窗,做到有效通风透气,确保室内的空气流通(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病);暂停组织大型集体活动(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主要针对肠道传染病);协助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对患病人群所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病人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配合属地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加强每日晨检工作,对缺勤的师生员工逐一进行登记,并查明缺勤的原因,对患有传染病的师生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每日对患病师生进行追踪和记录,了解疾病转归;密切关注传染病流行情况,必要时经属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疫情风险评估后,可报请省教育厅批准,采取临时停课等特殊措施;与患病学生(特别是病情严重者)家长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按照属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省教育厅和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学校在采取上述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向省教育厅及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食物中毒应急措施:

联系属地附近医院,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或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与中毒人员(特别是病情严重者)家长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组织人员对共同进餐的学生进行排查;积极配合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取样留验;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按照属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省教育厅和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学校在采取上述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向省教育厅及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预防接种(或服药)造成的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的应急措施:

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出现不良反应的学生进行救治; 停止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封存剩余接种疫苗或药品;组织人员对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的学生进行排查;与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配合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排查原因,对引发反应的药品、疫苗取样留验; 按照属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省教育厅和属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学校在采取上述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向省教育厅及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4.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措施

除以上三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之外的其他类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参照上述措施执行。

  1. 二)学校较大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措施

    除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措施,组织实施相应的急救措施外,有人员死亡的,应做好死亡人员家属的接待与安抚工作,同时还应在卫生行政部门及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及时介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对相关人群进行心理干预。

    (三)学校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措施

    除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措施,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每日必须向省教育厅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变化情况。

    六、校园管控措施

    (一)校园出入管理

    发生区域性或大范围传染病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为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示可对校园采取临时封闭管理等紧急管控措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期间,学校加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限制非本校校园内业主、住户或使用人及车辆进入校园和学校物业管理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快递员、外卖员等人群及其车辆)。各出入口应设置管控卡点,居住人员须凭证出入。因公来访的人员及车辆,需由被访部门提前通知保卫部确认后方可放行。

    (二)学校医疗管理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期间学校医务室门诊发现疑似传染病患者时,当值医生做好登记,在指定的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并立即按程序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必要时联系当地相关部门转运到指定医院。

    2.学校按国家防控有关要求设置符合条件的健康驿站,有相应的生活用品和消毒设施,按防疫要求进行消毒。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期间疑似传染病患者隔离期间应遵守健康驿站管理制度,每天按要求进行健康监测和记录。解除医学观察由校区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助把关,并为观察师生开具《健康驿站出站通知书》。

    4.医务和管理人员按要求做好自身防护。除经批准允许进入的管理工作人员及消毒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健康驿站。

    (三)校园卫生管理

    1.公共场所卫生措施:加大校园环境卫生的保洁力度,生活垃圾应按时清理转运,确保校园干净整洁;加强对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确保公共场所的空气新鲜洁净;校园内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定期进行物表与空气消毒,校园消毒措施将根据疫情的变化而及时进行调整。

    2.健康驿站卫生措施:健康驿站区域应保持良好通风,并要求医学观察人员定期开窗换气,保持健康驿站宿舍空气新鲜;对卫生间、桌椅、水龙头、门把手等物体表面可选用擦拭、喷雾的方法;空气消毒可采用紫外线灯消毒,每次不少于30分钟;健康驿站的终末消毒根据传染病性质及上级要求组织进行。

    3.校园垃圾的管控措施:正常的日常生活垃圾,按照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范,做好校园垃圾的收集、回收和外运工作;医务室和健康驿站区域产生的垃圾按属地卫生管理部门要求集中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期间,设置收集废弃口罩、手套的专用垃圾桶,并标注提示,按要求集中处理;消毒、保洁、垃圾分类管理人员,注意自身防护。

    (四)饮食安全管理

    1.后勤部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以及学校疾病防控要求和指引,督促食堂承包企业严格做好人员身体健康监控和信息上报工作。

    2.食堂承包企业根据实际就餐人数的变化进行生产,做到有计划、有步骤、能供应、保供应。

    3.后勤部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食堂食品安全。

    4.就餐大厅每套餐桌椅使用后前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

    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净,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

    七、善后与恢复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一)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二)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三)学校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预防预警

    (一)学校建立健全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二)党政办公室应建立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三)学生工作部加强学生宿舍卫生管理;认真落实好学生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等。各二级学院(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安全管理,存放危险品、有毒、有害药品及物质的物品柜必须设置双锁,并双人管理。

    (四)学生工作部、教务部会同后勤部将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以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应急知识贯穿在日常教育教学之中,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后勤部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设施、设备的保障工作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人力和物力储备。

    后勤部(医务室)建立与卫生行政部门信息联动机制,及时收集所在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信息,对各类可能引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并发出预警;落实教职工、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督促学生工作部落实学生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后勤部严格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加强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食品加工、餐饮具消毒、食堂的安全保卫等各环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为师生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六)保卫部(武装部)加强防范措施,确保学校危险品、有毒、有害等物质的安全管理。

    九、附则

    (一) 学校各部门(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结合职能分工及工作特点,制定具体的工作预案。

    (二) 本预案由后勤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原《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粤外艺职院 202049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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