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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热点舆情应对实施细则(粤外艺职院学〔2022〕292号)

发布日期:2022-09-05    作者:     来源: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学校学生资助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工作,增强学生资助舆论引导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营造良好的学生资助舆论氛围,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热点舆情应对实施细则》(粤教助函〔2018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中的学生资助热点舆情,是指各类媒体报道、网民发布的,社会关注度较高、情况紧急、有不良发展态势,涉及我校学生资助的相关新闻热点事件。

第三条  学生资助热点舆情监测与处置,要从维护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出发,按照“全员参与、统一实施、分工负责、及时谨慎”的原则展开。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学校成立学生资助热点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资助热点舆情应急处置的统筹和指挥,以及指导各二级学院(部)建立学生资助热点舆情应急处置相应机制,分级管理,各司其职。

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担任,组织宣传统战部部长、学生工作部部长任副组长,组织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保卫部工作人员及各二级学院(部)党委书记或党总支书记为小组成员。

有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织宣传统战部职责:负责起草宣传提纲;做好宣传正面信息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监控学校微信公众号、广播站,组织好正面宣传;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对校内外公开发布信息,其它部门不得擅自公开发布信息。

(二)学生工作部职责:负责学生的思想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尽可能掌握学生的下一步要求与想法,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查清参与学生中的主要舆论煽动者,教育其遵守学校的制度,动员其共同参与学生的舆论引导工作,或将其动员到就近的适当场所做好沟通工作。

(三)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职责:负责校园网站、OA系统维护,从硬件环境和技术条件上支持和协助党委宣传部开展网上宣传工作,协助开展网络信息监控。若事件导致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受到威胁,及时保存原始资料,协助处理有害信息,同时使用技术手段立即进行网络隔离,防止影响扩大,填写《信息监控登记表》,报送领导小组作进一步协调处理。

(四)保卫部职责:负责维护校内治安秩序,维护法规校纪,维护校园秩序,防止和制止打砸公物、纵火发泄等过激行为;若事态严峻,根据领导小组安排,负责与公安部门联系沟通相关事宜;防止校外人员入校,将进入校内的校外人员带离学校,将可疑校外人员移交公安部门审查;向上级保卫部门报送信息。

(五)各二级学院(部)职责:注意观察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汇报情况;保证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对学生中不稳定因素要及时发现并与相关部门尽最大努力予以控制、教育、疏导。

第五条 领导小组下设学生资助舆情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挂靠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协调做好学生资助热点舆情应急处理工作,具体负责日常监测、协调组织宣传统战部联络相关新闻媒体。


第三章 舆情监测

第六条  应急办全体工作人员均应参与学生资助热点舆情监测。组织学校学生信息员队伍、励志社进行学生资助舆论日常监测。

第七条 学生资助热点舆情监测范围主要包括:主流的传统媒体、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博客、论坛等。

第八条 学生资助热点舆情一般应符合下列主要特征:

(一)网络上跟帖评论数量累计超过1000条,且存在较为尖锐的言辞或激烈的情绪发泄;

(二)报道事件中涉及重大违规违纪行为、人员死亡、人身重大伤害、财产重大损失,或涉及群体利益、严重影响教育事业形象的。


第四章 舆情处置

第九条  应急办搜索或接收到学生资助热点舆情线索后,当天报告领导小组副组长,简要概述媒体报道的事情基本情况、网民主要观点、可能的发展态势等。

第十条 接报后,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召集所有成员紧急磋商,分析研判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确定是否启动应急处置,并研究提出应对方案。

第十一条 领导小组研判确定为热点舆情后,应急办、组织宣传统战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对于大规模、影响较大的网络舆情,经学校批准后提请省级相关部门处置。

第十二条  首次报告、信息核实及发声。

(一)首次报告分管校领导。应急办协调组织宣传统战部,当天将舆情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校领导),并由组织宣传统战部开展有效的网上舆论管理。

(二)信息核实。应急办应在事发当天,赶赴现场,启动信息核实工作。

(三)首次发声。信息核实后,及时正面发声回应,表明立场和态度。

第十三条 二次报告、发声及处置。

(一)二次报告分管校领导。事情基本核实清楚后,应急办将舆情核实情况以及新的舆情动向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校领导),并同时报组织宣传统战部。

(二)二次发声。事情基本核实清楚后,应急办在当天或次日,主要确认媒体报道的真实性并还原基本事实,经组织宣传统战部审核后,对网络报道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进行正面回应,对掺杂水分的报道及时澄清,对确实无误的报道予以确认。

(三)事件处置。事情基本核实清楚后,在3天内形成完整的调查结果和舆情处置报告。

第十四条 三次发声、报告及跟踪。

(一)三次发声。事情处置妥善后,需形成调查结果及后续处置措施,经组织宣传统战部审核后,应急办在3天内进行三次发声,主要公布调查结果以及相应处置措施等,并结合舆情动向,适当作必要的回应。

(二)三次报告分管校领导。应急办将舆情处置情况形成完整报告报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校领导),并同时报组织宣传统战部。

(三)后续舆情跟踪。应急办继续跟踪舆论走向,对存在舆情反弹等苗头性问题进行分析预判,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进行研究解决。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细则如有未尽事宜,参照《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粤外艺职院〔202287号)执行。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细则相关工作要求,适用于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原《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热点舆情应对实施细则》(粤外艺职院学〔2021261)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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