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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外语艺术教育研究》管理规程(2023年修订)(粤外艺职院科〔2023〕555号)

发布日期:2023-12-28    作者:     来源:     点击: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外语艺术教育研究》管理规程

2023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外语艺术教育研究》管理,不断提高出版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更好地为教育发展服务,促进学报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规程。

第二条  《外语艺术教育研究》由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主办。《外语艺术教育研究》立足于语言学、教育学、艺术学、文学等专业领域的研究,立足于职业教育研究,反映学校办学特色,常年开设教育教学、高职教育、文学艺术等相关领域栏目。

 

第二章  编印宗旨

第三条  《外语艺术教育研究》始终坚持高校出版工作的正确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出版方针,遵守党和国家的宣传工作纪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出版导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先进文化,创新传统文化,抵制有害文化,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第四条  《外语艺术教育研究》的编印宗旨是:以师范教育和职业教育为依托,以外语、艺术、教育、文学等学科为主要报道和宣传方向,服务于校内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管理工作等的发展,立足于职业教育研究,注重基础教育师资培养研究,走理论与应用研究相结合之路,促进我校职业教育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第五条  《外语艺术教育研究》主要编印登载反映学校有影响的、有创见的、有较强的理论指导意义或应用性强的文章或作品成果,同时服务于社会的研究需求,反映相关专业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动态,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提升学校的社会形象。

 

第三章  编辑委员会组成与职责

第六条  学校分别成立《外语艺术教育研究》编辑委员会和编辑部。编辑委员会主要把握办刊方向和出版方针,控制稿件质量,监督学报的出版运作过程,由各专业领域的专家、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组成,设主任1名,委员若干名。

第七条  编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结合我校各学科领域的发展动向,审定《外语艺术教育研究》的编辑方针、办刊宗旨以及编辑部的编辑出版计划;

(二)召开编委会会议,听取编辑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编辑部和委员们提出的有关编辑出版问题,审定编辑排版、印刷质量和出版发行中的重要问题;

(三)对编辑部工作、建设和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八条  编委会主任职责

(一)全面负责编委会的工作;

(二)主持召开编委会会议,研究解决编辑部工作中的问题及编辑出版中的重要事宜。

第九条  编委会每届任期为两年,可连聘连任,如有工作变动,可临时调整或增补成员。

 

第四章  编辑部组成与职责

第十条  编辑部具体负责学报的编辑、出版和发行等环节的运作,由4-6人组成,设主编1名、副主编(含执行副主编)2-3名,编辑部主任1名,责任编辑若干。责任编辑可聘请适当数量的兼职人员。

第十一条  主编的职责

(一)认真执行编委会的决定,全面负责编辑部工作;

(二)指导编辑部确定每期的编辑出版计划;

(三)指导编辑部组织稿源,全面组织领导学报的编辑、出版、发行等工作,指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四)聘请特约审稿人;

(五)负责终审稿件,核定并签发每期出版物付印;

(六)负责拟定编辑部人员的学习培养计划;

(七)管理编辑部经费使用,审定稿酬。

第十二条  副主编、编辑部主任的职责

(一)执行主编的决定,负责编辑的日常工作,定期向主编汇报;

(二)负责编委会会议的筹备工作,草拟议题,汇报工作,并提出会后工作意见;

(三)主持制订编辑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辑部开展编辑、出版、发行等工作,拟定有关规章制度;

(四)组织编辑部办理稿件接收、登记、传送、送审等手续;

(五)组织对稿件进行初选,组织各特约审稿人进行稿件的审议;

(六)组织责任编辑进行稿件的复审;

(七)主持编辑部复审会议,确定复审意见,研究并初步确定刊登的稿件,并交由主编终审;

(八)指导和组织编辑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有计划地提高编辑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九)对编辑部人员负责考勤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业绩考核。

第十三条  责任编辑的职责

责任编辑负责每期相应栏目的编辑出版工作,其职责有:

(一)联系特约审稿人,向特约审稿人提交稿件并按时回收审稿意见;

(二)审阅、修改、校对所负责栏目的全部稿件,提出复审意见;

(三)负责版式设计;

(四)负责刊物清样检查和样刊抽查工作;

(五)负责相关资料的保管工作;

(六)完成主编、编辑部主任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十四条  特约审稿人由主编聘请,对编辑部交来的稿件进行审议,其职责有:

(一)认真如实审议编辑部交来的稿件;

(二)认真填写审稿单,对稿件作出适当的评判,明确提出稿件的初审和修改意见。

 

第五章  编辑、出版与发行

第十五条  审稿和编校程序

(一)对来稿实行稿件三级审查制度(三审制)和匿名审稿制度;

(二)来稿由编辑部负责登记、编号,并按照来稿要求进行初步筛选;

(三)编辑部邀请相应学科的特约审稿人采用无记名评审方式对稿件进行初审和复审;

(四)对于通过审查的稿件,由学报主编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稿件是否予以采用以及拟刊登的期号;

(五)实行责任编辑制度,责任编辑应认真做好来稿的文字、格式等方面的编辑修订工作;

(六)对拟用稿件,由编辑部以电子邮件方式告知作者,并征得作者授予相关著作权方可编辑出版;对需要修改的备用稿件,由编辑部负责将修改意见反馈作者,经作者反复修改后的稿件再送审稿人复审;

(七)实行“三校一读”的校对制度,每期校对不少于三个校次;

(八)对于特约审稿人、责任编辑、校稿人员,编辑部予以适当的审稿、编辑、校稿费用。

第十六条  出版与发行

(一)《外语艺术教育研究》每个季度出版一期;

(二)严格遵守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相关规定,采用免费赠阅的方式交流,赠阅对象主要面向全国外语、艺术、教育等相关学科研究机构、省内各兄弟院校、教育行业各单位,以及校内各行政、教学部门人员,采用邮局邮寄方式赠阅。编辑部负责刊物邮寄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  本管理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外语艺术教育研究》编辑部负责解释。原《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外语艺术教育研究管理规程》(粤外艺职院科201646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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