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主要负责组织本院师生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承担完成广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语委)部署安排的广州地区高校师生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其工作职责规定如下:
一、认真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执行国家、省有关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规定。
二、根据上级关于文字工作的规划,负责实施省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计划,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测试工作档案。
(一)学生培训
1.每年3月份举办新生推普员培训班。
2.每年9月份举办师范生普通话培训班。
(二)组织本院学生参加测试,具体程序如下:
1.报名
(1)在规定时间内,各班由班长或学习委员负责统计本班同学的报名情况;
(2)到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领取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粘贴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3)按要求做好电子文档,并在指定时间上交至测试站;
(4)缴费。
2.测试
(1)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组织测试员开展测试工作;
(2)应测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本站参加测试;
①候测:考生在候测室准备;
②抽签:携身份证、报名表抽签;
③准备:抽签结束后到指定测试室门口等待;
④测试:携身份证、报名表、抽签条进入试场测试;
(3)测试完毕后,测试人员收回考卷,带回测试录音,刻成光盘备查。
(三)证书检验、发放工作
1.验印
(1)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负责填写应试人测试成绩、等级、测试日期、证书编号等。并填写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统计表,测试数据以电子版形式上交省语委。
(2)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在指定日期到省语委验证。
2.发证
(1)省语委验印后,发放证书至各系,应试人持有效证件到各系领取证书。
(2)待发证书保管期限为两年,逾期作废,不及时领取者后果自负。
三、负责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的选拔和前期培训工作。
四、负责本校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五、组织本校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的科学研究。
六、在校园内外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