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2024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二级单位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结合学校《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要按照“围绕中心抓党建”的工作思路,以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不断优化改进基层党建考核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全校基层党建考核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成立由组织宣传统战部牵头,各部门、单位参与的党建工作考核组,共同完成考评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我校党委的基层党组织,包括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同时适用于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学校党委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和基层党组织类型,分类制定《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二级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对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重点考核“自身建设”“发挥作用”及“三会一课”等经常性、常态化工作情况。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具体考核指标与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考核相同。
第六条 二级党委、党总支下辖党支部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宣传执行党的决议、党支部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开展党内活动、工作业绩及成效等。由所属二级党委、党总支参照《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二级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具体负责组织落实。二级党委、党总支下辖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具体考核指标与二级党委、党总支下辖党支部考核相同。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七条 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考核评价及其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二级党委、党总支下辖党支部考核评价及其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由所属二级党委、党总支具体负责组织落实。
第八条 基层党组织考核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 月31日;每年进行一次;除上级党组织有明确要求外,一般不进行专项考核。
第九条 基层党组织考核评价及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每年年底集中开展一次,主要包括基层党组织自评、党建工作考核组实地考核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三部分。
(一)基层党组织自评。基层党组织每年度对本单位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照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逐项自查自评。
(二)党建工作考核组实地考核。党建工作考核组通过实地考核,结合基层党组织自评情况,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做出评价。“自身建设”情况考核,注重日常调研了解,重点看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党的组织生活、党组织议事决策机制等是否达到规范性要求; “发挥作用”情况考核,通过分析研判,做出定性评价,重点看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实上级党组织决定、联系服务师生情况,看党员师生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的满意度。对议事决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经常性工作,加强常态化了解;对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建品牌培育创建等要结合工作指导了解情况,对照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评分结果纳入基层党组织考核评价结果。
(三)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每年年底学校开展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向学校党委述职;二级党委、党总支下辖党支部书记向所属二级党委、党总支述职,采取现场会议述职与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述职评议采取考评与互评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提问等形式进行集中测评,并对照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打分,评分纳入基层党组织考核评价结果。
第四章 考核结果评定
第十条 党建工作考核组实地考核所占权重为60%;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所占权重为40%,以上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第十一条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定级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差”四个等级。综合评价 90 分及以上为 “好”;70-89 分为“较好”;60-69 分为“一般”;60 分以下为“差”。评价为“好”的比例一般不超过考核单位总数的二分之一;在此比例范围内,学校党委可统筹“好”的名额用于表彰表现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组织书记,统筹名额一般不超过考核单位总数的 10%;如综合评价 90 分及以上者超过考核单位总数的二分之一,则按综合评价分数较高者取足,其余定为“较好”。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基层党组织的考评结果可以直接认定为“差”:
(一)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成效不明显,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责任不力的;
(二)在考评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基层党组织分工不明确,团结协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基层党组织书记长期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五)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过程中出现严重违规情况的;
(六)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出现严重失职失责问题。
第五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三条 党建工作考核组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根据考核情况确定基层党组织及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等级,并在全校公布考核结果。
第十四条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结果统筹运用到二级机构评价,作为基层党组织及基层党组织书记业绩评定、评优选先、奖励惩戒、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作为学校党委确定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对象的参考依据。专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其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综合评价靠后的要约谈提醒,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要限期整改。任期内两次考核为“差”的基层党组织及基层党组织书记,学校党委将视情况对其进行组织调整,问题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第十五条 组织宣传统战部要对基层党组织的考核结果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向各单位提出反馈意见,指出差距和存在的问题,并责成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六条 二级党委、党总支下辖党支部考核结束后,二级党委、党总支将考评结果反馈给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党支部要总结考评工作,找出差距,参照反馈意见,制定改进措施。二级党委、党总支综合考评情况,及时将下辖党支部考核结果及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结果报组织宣传统战部备案。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组织宣传统战部负责执行。原《中共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粤外艺职院党〔2023〕2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