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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工程招标采购实施细则(粤外艺职院〔2024〕147号)

发布日期:2024-05-20    作者:     来源:     点击: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工程招标采购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工程项目的采购行为,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上级相关规定,以及《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结合学校工程招标采购工作的特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学校各部门(单位)使用学校财政性资金,开展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或服务的招标、采购活动均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中相关定义如下: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及校内的市政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以下简称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须的设备、材料等;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以下简称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工程前期服务、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服务。

第三条 学校工程建设项目开展采购需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完成项目立项审批手续及经费安排;

(二)工程项目应附有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等工程资料;

(三)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四 学校各类建设工程及与其相关的货物和服务,实训室、机房、课室实验室等各类功能室的装修、修缮,均由后勤部统筹归口管理

第五条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规定,单项预算工程400万元以上、货物200万元以上、服务100万元以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并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须进行代建的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单项预算工程400万元以下、货物200万元以下、服务1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以下要求组织实施采购:

(一)所有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单独的装修、修缮工程(以下简称装修修缮工程)项目,列入政府集中采购品目,执行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采购(简称定点采购)。按学校政府集中购相关规定办理下单。

(二)除装修修缮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及相关货物和服务项目,由后勤部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预算3万元以下的零散采购项目,后勤部自行采购,按照《办法》规定,可采用校内直接采购、校内比价或广东教采云零散采购竞价平台(以下简称竞价平台)竞价采购等采购方式;也可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公开遴选合适的资格供应商(总预算不得超过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并按实际结算。

2.预算在3万元以上至3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按照《办法》规定采用竞价系统竞价采购方式,也可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其他采购方式。

3.预算在3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按照《办法》及上级相关规定符合其他采购方式情形的,可按《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其他采购方式。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至政府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相关规定办理采购手续。

第七条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项目: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未达到限额标准的中介服务项目,可根据需要或相关要求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以下简称中介超市)执行采购。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有最新规定的,按最新规定执行。

(一)采购预算3万元以下的零星服务项目可直接指定合适的供应商采用直接选取。

(二)采购预算在3万元以上至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后勤部可采用竞价选取或随机抽取供应商。若后勤部认为无法满足采购需求,可直接指定意合适的向供应商,列明理由,经后勤部部务会议讨论同意、后勤部门分管校领导审批通过后,直接选取。

第八条 中介超市校内审批程序。

采购申请部门(单位)需提供项目立项文件、采购清单要求、需求论证报告(按规定提供),按照学校信息服务平台《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下单审批表》及审批流程图(见附件)要求填报后,按以下程序实施采购:

(一)后勤部指定专门采购业务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专管人员)核实采购内容,包括服务具体要求,经采购申请部门(单位)与后勤部门会审同意后,由专管人员根据中介超市规定登录平台下单。

(二)属于直接选取的,由专管人员根据指定供应商及价格直接确定采购结果。

(三)属于竞价选取或随机抽取的,由专管人员按照平台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后勤部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履约验收、报账等手续。

第九条 中介超市账号管理。中介超市为工程类配套服务专门采购平台,由后勤部指定专管人员负责中介超市账号的管理与使用,并按照本办法中介超市规定的采购方式和审批流程下单。

第十条 按规定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招标采购的工程建设项目,其工作程序按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等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校内相关审批程序按《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禁止将达到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化整为零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项目实施,或者将政府采购项目拆分为学校自主采购项目采购,或者将校内集中采购拆分为校内零散采购的,及将工程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按货物采购项目办理的。

第十二条 勤部应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内控管理,指定专管人员负责日常各类采购管理事务,明确岗位职责,对采购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资料原件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留存。各级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履行对工程建设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相关部门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 学校审计工作部对参与学校工程招标采购活动的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察;接受部门(单位)和个人对工程招标采购活动中违纪违规行为的检举、控告;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对有关负责人及其相关人员依法依规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十四条 本细则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 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细则有冲突的,以本细则为准。上级政策文件有调整的,从其规定。

 

附件: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下单审批表及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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