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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政府集中采购实施细则(粤外艺职院〔2024〕146号)

发布日期:2024-05-20    作者:     来源:     点击: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政府集中采购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根据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集采馆相关采购规定及《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用第一期广东省教育部门小零易购平台的通知》精神,以及《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采购分类。

(一)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同一品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未达到政府规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须按政府集中采购规定采购,采用直接订购、电子反拍、网上竞价、定点采购、批量集中采购等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电子卖场采购方式及上级部门规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二)适宜通过广东省教育部门小零易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小零易购平台)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项目,可按照小零易购平台规则采用议价、竞价或者反拍方式实施采购 ,具体采购品目以广东省教育部门小零易购平台上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三条  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范自身采购行为,做好本部门(单位)内部政府集中采购内控工作,对相关采购记录文件进行整理归档,并对采购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审计责任负责。按规定属于学校归档内容的材料,必须及时报送学校档案室进行归档。各级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各部门(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条  根据《办法》业务归口管理规定,相关品目类别按照以下进行归口管理:

(一)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计算机软件、复印机及其他办公设备、UPS电源、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液晶显示器、扫描设备、LED显示屏、视频会议系统设备、互联网接入服务、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触控一体机等。

(二)后勤部:车辆、电梯、办公家具、复印纸、修缮工程、装修工程、电梯、办公家具、资产评估服务、印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空调机等。

(三)党政办公室:法律服务等。

(四)审计工作部、财务部:审计服务等。

(五)其他品目根据职能部门的职责按照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若上级文件对相关品目有调整的,按照调整后的要求执行;若部门职责调整的,则根据职责要求业务归口相应自动调整。

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须指定专门采购业务管理人员审核采购清单,包括货物具体参数规格、服务具体要求,或者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等工程资料。

第五条  计算机、空调机、激光打印机、触控一体机等属于批量集采的品目,应按照批量集中采购方式下单。若上级文件对批量集采品目有调整的,按照调整后的要求执行。

第六条  电子卖场集采商城采购方式及额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集采商城采购方式有:

    1.直接订购:是指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根据采购申请部门(单位)的采购需求直接选择电子卖场上架的商品,供应商确认订单并供货的交易方式。

2.电子反拍:是指招标办根据采购申请部门(单位)的采购需求直接选择在电子卖场上架的商品,发布电子反拍公告,符合公告内容的供应商自愿参与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报价最低原则成交的交易方式。

3.网上竞价:是指招标办根据采购申请部门(单位)的采购需求,发布网上竞价公告,符合公告内容的供应商自愿参与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实质响应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成交的交易方式。采购申请部门(单位)可采取不定品牌或者推荐品牌等2种方式发起竞价,品牌数量不得少于3个。

(二)同一项目同一品目且同一规格型号商品的采购方式确定:

1.预算3元以下的,实行直接订购或者电子反拍。

2.预算3万元以上至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实行电子反拍。

3.采购无法确定型号规格的商品,根据采购申请部门(单位)提供的采购需求实行网上竞价方式采购。

第七条  电子卖场定点集市定点采购方式

(一)议价方式(直接选择一家):在指定点采购服务范围内,采购申请部门(单位)拟定采购需求,在电子卖场定点采购供应商库直接指定一家供应商进行协商议价,根据供应商报价响应情况确定成交的交易方式。

(二)议价方式(校内比价):在指定点采购服务范围内,采购申请部门(单位)拟定采购需求,在电子卖场定点采购供应商库内指定不少于三家合适的供应商,按照《办法》规定的校内比价方式进行遴选确定议价供应商,并根据供应商报价响应情况确定成交的交易方式

(三)议价方式(公开遴选):采购申请部门(单位)拟定采购需求,按照《办法》采用公开招标(货物、服务类)或竞争性磋商(工程类)方式,在电子卖场定点采购供应商库进行公开遴选确定议价供应商,并根据供应商报价响应情况确定成交的交易方式采购申请部门(单位)不再重新提起集采审批申请,招标办根据遴选结果直接实施定点议价,其采购合同以电子卖场自动生成的格式合同为准,不再另订合同。

(四)公开邀请方式:不推荐供应商,在系统发布需求公告后,符合公告需求的供应商自愿参与报价。报价供应商数量无上限,满足需求皆可报价;

(五)系统随机选择方式:不推荐供应商,直接通过系统随机抽选3家或以上供应商进行竞价;

(六)自行选择+系统随机选择方式:采购申请部门(单位)提供3家以上(预算20万元以上应提供5家以上)定点采购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系统再随机抽取多家供应商,通过平台进行竞价。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得超过供应商总数的50%(不足1个按1个计算);

(七)平台允许的其他定点采购方式。

第八条  电子卖场定点集市采购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一)预算3万元以下的,可采用议价方式(直接选择一家)。

(二)预算3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的,可采用议价方式(校内比价),根据采购申请部门要求也可选择公开邀请、系统随机、自行选择+系统随机等平台允许的采购方式进行下单。其中,属于法律服务、资产评估服务、审计服务等还可采用议价方式(直接选择一家)进行采购。

(三)10万元以上至政府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申请部门(单位)可采用议价方式(公开遴选),根据采购申请部门要求也可选择公开邀请、系统随机、自行选择+系统随机等平台允许的采购方式进行下单。

(四)零星印刷服务金额不足5000元的印刷服务项目,业务采购申请部门(单位)可自行指定1家相对固定的平台定点供应商,并累计至5000元以上为一个印刷项目进行下单采购。

第九条  电子卖场定点集市装修、修缮工程按以下要求执行:

(一)由后勤部门负责且单项金额预算10万元以下的校园公共日常零星装修、修缮项目,不执行本办法第八条第(一)、(二)款规定,按以下要求执行:

1.后勤部合理安排采购包,按照《办法》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在电子卖场定点采购供应商库公开遴选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负责单项金额预算5万元以下的校园日常零星装修、修缮。后勤部定期汇总定点采购下单。

若项目性质特殊,前款所遴选供应商无法完成指定任务的,可由后勤部提出申请,另行指定合适的供应商采用定点议价(直接选择一家),并列明理由,经分管后勤部工作校领导审批同意后下单。

2.单项金额预算5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的校园公共日常零星装修、修缮,可采用议价方式(校内比价)进行下单; 根据后勤部要求也可选择公开邀请、系统随机、自行选择+系统随机等平台允许的采购方式进行下单。

(二)单项金额预算10万元以上的校园公共日常装修、修缮项目按本办法第条第(三)款规定执行。

(三)除本条规定的校园公共日常装修、修缮以外,实训室、课室、计算机房等各类功能室的专项装修、修缮,按照本办法第条第(一)(二)(三)款规定执行。

第十条  其他情况。

(一)同一项目同一品目且同一规格型号商品预算额度3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以下的特殊或紧急的集采商城采购项目,可由采购申请部门(单位)申请直接订购方式采购,指定供货供应商,同时列明理由,经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业务归口部门分管校领导、分管招标采购工作校领导会签同意后下单

(二)预算3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以下的特殊或紧急的电子卖场定点集市定点采购项目,可由采购申请部门(单位)提出定点议价(直接选择一家)申请,列明理由,经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审核,业务归口部门分管校领导、分管招标采购工作校领导会签同意后下单。

第十一条 适宜通过 小零易购平台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按以下要求实施采购:

(一)同一预算项目下采购同一品目,金额预算为1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申请部门(单位)小零易购平台商品库明确货物规格型号或者服务内容,并与货物或者服务供应商开展线下协商议价(需提供经采购申请部门(单位)确认的议价结果材料。确定采购价格及供货商后 ,由招标办根据议价结果实施议价下单。

(二)除前款规定以外的货物或者服务项目,按照小零易购平台竞价/反拍规则,采用竞价/反拍方式确定供应商。

第十二条  校内审批程序。

相关采购程序按照学校信息服务平台《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政府集中采购下单审批表》及审批流程图(附件1)要求填报,具体如下:

(一)采购申请部门(单位,项目负责人)向招标办提供以下材料:

1.学校同意立项及资金来源文件;

2.采购需求定稿文件,工程类项目应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书等工程资料等;

3.其他相关材料。

(二)业务归口管理部门采购业务管理人员审核相关材料。

(三)审批程序。预算3万元以下的,相关材料经项目负责人核实,采购申请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报送招标办下单。预算3万元以上的还应经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通过。凡属于装修、修缮工程均应经后勤部主要负责人审批通过。

(四)采用电子卖场定点竞价采购(公开邀请、系统随机、自行选择+系统随机等)或者小零易购平台竞价/反拍的,按以下要求进行评审并确定采购结果:

1. 预算1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采购申请部门(单位)组织3人评审小组,原则上由采购申请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相关业务专家及项目负责人组成;预算1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直接评审。招标办负责协助评审。

2. 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评审。第一阶段为符合性评审,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材料进行综合评审,评出符合采购需求的若干家供应商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第二阶段为价格评审,评审小组按照竞价平台竞价规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结束后,评审小组按要求填报《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政府集中采购定点竞价评审结果报告》(见附件2)。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按照学校合同管理办法办理合同审批及签订手续,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账等手续。

第十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 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招标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粤外艺职院〔2021311号)与本细则有关的政府集采购条款同时废止。相关规定与本细则有冲突的,以本细则为准。

相关采购限额范围及采购方式汇总具体见附件3,上级文件对政府集中采购品目及采购方式有调整的,从其规定。

 

附件:1.政府集中采购下单审批表及审批流程图

2.政府集中采购定点竞价评审结果报告

         3.政府集中采购限额范围及采购方式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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