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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校级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教学点:

根据《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粤外艺职院学〔2022〕279号)、《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燎原奖助学金使用管理办法》(粤外艺职院学〔2022〕29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校级奖学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类别

1.优秀学生奖学金

2.校企合作奖学金

二、等级和奖励标准

1.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二等奖学金1200元/人、三等奖学金600元/人。

2.校企合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品行端正;关心集体,积极参加校园文化建设和文体活动;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两个学期综合测评成绩之和)排序在全班学生的35%之前。

2.优秀学生校企合作奖学金评选条件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品行端正;热心公共事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奉献精神;本学年内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居班级的前40%;具有卓越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创新创业大赛或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团队获奖的,参评人需为项目负责人)。

3.不能参加奖学金评选的情形

评选学年内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警告以上处分者(含以往学年受到处分在评选学年还未解除者);评选学年内各年级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及所修读的所有选修课程有不及格者;评选学年中有五节以上旷课者;评选学年中有违纪外宿或者三次以上晚寝迟归者;在综合测评、评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评审机构确定的其它情形。

四、名额分配

1.优秀学生奖学金

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按各班学生人数2%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按各班学生人数(已获一等奖学金的人数除外)的3%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三等奖,按各班学生人数(已获一等、二等奖学金的人数除外)的5%评定。各学院、教学点具体名额详见《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附件1)。

2.校企合作奖学金

2021-2022学年,全校校企合作奖学金名额为10个,每个培养单位最多可推荐1人参评。

五、工作程序

1.学生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登记表》(附件2-1)或《校企合作奖学金评选登记表》(附件2-2);

2.各二级学院、教学点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填写《优秀学生奖学金初审名单》(附件3-1)和《校企合作奖学金推荐名单》(附件3-2),初审、推荐名单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2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审核与公示。

六、上报时间及材料清单

培养单位上报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6日。

材料清单:

1.《优秀学生奖学金初审名单》电子版、盖章纸质版上交;《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登记表》各单位留存备查。

2.《校企合作奖学金推荐名单》电子版、盖章纸质版和《校企合作奖学金评选登记表》纸质版上交。

联系人:张永兴、朱伟丹,电话:020-38458372,电子邮箱:xszz@gtcfla.net,地址: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五山校区行政楼306室,邮编:510640。

附件:1.校级奖学金名额分配

2-1.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登记表

2-2.校企合作奖学金评选登记表

3-1.优秀学生奖学金初审名单

3-2.校企合作奖学金推荐名单

4-1.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4-2.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燎原奖助学金使用管理办法

学生工作部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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