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能
1.贯彻国家就业政策,制定全校就业工作年度计划及考核指标;
2.编制就业经费预算,管理校级就业专项资金;
3.组织制定《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标准并监督实施;
4.维护国家及省级就业管理平台(如广东省就业管理平台、24365智慧就业平台);
5.运营校级就业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如“广外艺就业”),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6.统筹“1+N”就业导师、“访企拓岗”专项行动数据管理;
7.审核全校毕业生生源信息、就业数据及档案转递;
8.编制《毕业生就业质量年报》《人才培养与就业联动分析报告》;
9.督查各学院就业统计真实性,配合省教育厅核查;
10.举办校级职业规划大赛、简历比赛、模拟面试等活动;
11.组织全校性招聘会、供需见面会及就业指导讲座;
12.办理求职创业补贴校级审核及申报;
13.统筹毕业生推荐表/登记表盖章及就业手续办理;
14.对二级学院就业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15.组织就业工作人员政策及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