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违纪处分登记表(旷课处分)
2020-09-19 15:32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登记表

 

 

姓名

张三

学号

20130150101

所在学院、年级、班

基础教育学院2013级五年制英语教育1

性别

出生年月

19951

籍贯

广东广州

政治面貌

共青团员

家庭住址、

邮编、电话

广州市××区××路××号

510000  02011111111

宿舍房号、

电话

E110宿舍

13500000000

主 要 违 纪 事 实

张三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第×周至第×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累计旷课25节。

所生小

在违组

学纪意

院处见

学理

经查,基础教育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小组认为张三违纪事实确凿,经多次教育无悔改,根据《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考勤制度》三之(三)规定,“旷课202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基础教育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小组建议给予张三严重警告处分。

签名(盖二级学院公章):×××            ××××年××月××日

教 学

务 生

处 处

意 意

见 见

学纪会

校处意

学理见

生委

违员

学公

校会

校意

长见

备注

另附:当事人违纪情况陈述书、申辩告知书、申辩笔录、考勤登记表(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