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外事科: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秋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检查工作通知》(粤教职函﹝2017﹞100号)要求,计划新增使用的境外原版教材需经教育厅审批通过后才能征订使用。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教材管理工作,现就报送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境外原版教材征订工作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境外原版教材的定义及审查范围
境外原版教材涉及教参、参考资料、外文图书、讲义等类别,包括原版进口、翻译、编译、影印的外国教材(含外文版和中文版);外国作者编写、中国出版的教材(含外文版和中文版);中国作者编写、海外出版的教材(含外文版和中文版)等。
审查对象为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新增使用的境外原版教材,已通过省教育厅集中检查的教材不纳入审查范围。
二、境外原版教材征订原则
(一)导向原则:政治思想观点正确,没有原则性和价值导向错误。
(二)适用原则: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教学上的适用性。
(三)选优原则:选用社会公认的、具有较好口碑的境外原版教材,要在教材引进之初加强审核,确保境外原版教材质量。
(四)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教材选用过程须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程序选用,并对选用结果进行公示。
三、选用流程
(一)课程负责人在征得课程组全体教师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拟选用教材,向所在教研室提交《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
(二)教研室对各课程组拟选用的教材进行初审。
(三)教材选用委员会审核各教研室提交的教材。计划选用的教材经部门内公示无异议后,教学单位把经主管教学院长(主任)和书记签字盖章后的《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交学校备案或审核(首次选用的教材或再次使用但存在疑议的教材需提交学校审核;再次使用且无疑议的教材直接报教务处备案,无需提交学校审核)。
(四)学校组织专家对首次选用的教材或再次使用但存在疑议的教材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教材由学校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四、日程安排
(一)2020年7月13日发布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期境外原版教材征订计划的通知。
(二)2020年7月20日前各教学单位将教材公示材料、《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签字盖章)、《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境外原版教材征订计划表》(A3纸打印签字盖章)及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刘晓老师(电话:020-38457791,邮箱:liuxiao@gtcfla.net)。
五、其他要求
境外原版教材选用严格遵照以上原则和程序,对违规选用教材造成经济损失和教学事故的,学校将依法依规追责惩处。
附件:
1.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
2.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境外原版教材征订计划表
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秋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检查工作通知(粤教职函﹝2017﹞100号)
4.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党总支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粤外艺职院党﹝2018﹞87号)
5.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等学校境外原版教材使用目录(第二批)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283号)
6.已上报1.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17-2018学年度秋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检查情况统计表
7.已上报2.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17-2018学年度春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检查情况统计表
8.已上报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18-2019学年度秋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检查情况统计表
9.已上报4.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18-2019学年度春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检查情况统计表
10.已上报5.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19-2020学年度秋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检查情况统计表
11.已上报6.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19-2020学年度春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检查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