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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定】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学院副院长岗位工作职责(试行)
2016-03-14 13:37  

1、在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信息学院的日常教学运行和实践教学环节管理工作,保证本学院的教学秩序正常、有序。

2、负责组织制定信息学院各专业的教学标准、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实施细则,经院长审核并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定期检查教学文件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3、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安排、协调各教研室主任及教师的教学任务,做好本学院专任教师、兼课教师和兼职教师的管理工作,审核新进教师的开课资格,督促检查各个教学环节的落实和教师工作规范的执行情况,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

4、协助院长负责信息学院各教研室课堂教学质量检查、教学工作经验交流,学生评教和征求意见反馈,提出和落实提高教学质量措施。

5、协助院长组织各教研室教师的业务学习和教研活动。组织制定教师的职称、学历提高和培养计划,负责管理教学人员进修、培训、实践的业务工作,特别应注重对青年教师的培养。

6、按照分工合作的原则,履行岗位责任制,做好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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