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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2022年度课题的通知
2022-07-04 02:15  

各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202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推进教育评价关键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坚持从广东省教育的实际出发,以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评价改革的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深入探讨学校教育教学评价改革问题,区域教育评价改革问题,破解教育评价改革的难题。

二、课题内容

(一)选题范围。本次课题申报工作主要围绕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与评价、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与评价、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与评价、中职教育高质量发展与评价、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与评价、普通本科高质量发展与评价以及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在各级各类教育中运用等领域。

(二)题目的确定。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三)申报的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聚焦教育评价改革中的实践性、前瞻性、亟需改革的重要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力求从我国教育的实际出发,选题务求具有针对性、实践性、创新性,预期成果具有较强的决策和实践价值。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题目字数最多不超过25个字,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申报对象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申请人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四、申报流程

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鼓励开展反映国家教育评价需求和国际教育评价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报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协会项目申请;

(2)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3)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项目结项;

(4)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课题项目;

(5)凡以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项目字样。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公告通报。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书守则,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是为具有约束力的自主合同文本。最终研究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

五、相关事宜

1.申报时间。2022年度课题申报,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8月29日结束,逾期将不予受理。

2.研究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1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

3.开题要求。2022年度课题立项后,由申请人向协会秘书处提交开题报告书。

4.《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五山校区行政楼504,电子版提交至科研管理系统,路径是:学校主页VPN→科研管理系统→我的项目→(左上侧菜单栏)项目申报→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2022年度课题。

5.课题评审费。每项课题申报者需缴交课题立项评审费200元,由评估协会秘书处在受理申报和评审时代收。

(1)汇款方式为对公转账,汇款时间为6月13日至8月31日。

(2)账户名称: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越秀分行广卫路支行

账号:44001421802053002989

(3)汇款时请务必在转账单用途栏中注明“课题评审费+缴款人姓名”。

(4)汇款后请将发票抬头名称信息与填写完成的课题申报相关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pgxh@126.com。秘书处收到评审费后,将根据发票抬头信息开具评审费发票,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电子发票。

6.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38457753。

附件:1.申报指南

   2.课题立项申请书

   3.开题报告书

   4.结题报告书

   5.撰写格式及基本要求

科学技术部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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