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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举行第五届“教学观摩月·行动导向教学”活动的通知
2012-03-21 17:43  

自2007年以来,我院已经举行了四届“教学观摩月”活动,收到较好效果。今年,在总结前四届“教学观摩月”活动的基础上,决定推荐2011-2012学年教学观摩课程和举行第五届“教学观摩月”活动。本届“教学观摩月”配合学院“行动导向教学法”培训项目,在选择授课教师时突出行动导向教学这一主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确定今年3月31日至4月27日(第7周—10周)在全院举行第五届“教学观摩月”活动。届时将安排12名任课教师上课,在全院进行观摩教学。

二、活动要求

1.2010年以后进校的青年教师至少听8门课程(2门/周/人),其他教师和系(部)领导至少听4门,并认真填写听课表交系(部)留存。

2.为方便交流提高,请听课教师随堂至特色课授课教师处填写“听课教师登记表”。“教学观摩月”结束后,请特色课授课教师即将“听课教师登记表”交回评估督导办公室,以便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研讨会。

3.各系(部)主管教学的系主任要严格督查教师的听课任务完成情况,并组织撰写2篇听课心得体会文章,于5月15日前交评估督导办公室(电子版发到吴梅芳老师的邮箱wumf@gtcfla.net)。

4.任课教师需撰写、复印观摩课每节(或单元)的教案略案,在上课时发给听课教师。观摩月后,请撰写1篇教学心得体会文章,组织听课学生撰写2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于5月15日前交评估督导办公室(电子版发到吴梅芳老师的邮箱)。

5.观摩月后,各系(部)教研室要开展一次教研活动,讨论“教学观摩月”活动收获,交流经验,提出建议,并写一篇教研活动总结交评估督导办公室(电子版发到吴梅芳老师的邮箱)。

教学督导委员会、评估督导办公室

201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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