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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任选课的通知
2013-05-02 14:30  

各系(部):

为满足学生多元化学习的需求,继续推进我院学分制管理,请各系(部)认真组织做好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任选课的开课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任选课作为各系(部)的基本教学任务之一,纳入系(部)评估。各系(部)每年开设的任选课门数要求不少于本系(部)教师人数的十分之一(即每10人至少开设课程1门,不足10人的以10人计算),为外系学生开课门数必须达一半以上。每位在聘中级及以上的教师,在三年聘期内必须开设至少一门次的任选课。

2. 原则上一位教师每学期只能开一门任选课课程(可开设多个班)。

3. 任选课上课时间为星期一至五晚上和星期六、日,任课教师可在这些时间段进行选择,最后上课时间以教务处排课为准。

4. 新开课程。各系(部)按照《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任选课开课审批制度》完成相关课程资格审核并将审批表、基本教学文件报教务处。系(部)要严格把关,对开课内容、大纲、授课计划和教师开课资格认真进行审核。

5. 新教师开课。各系(部)按照《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任课教师资格审查制度》完成相关教师资格审核并将审查表报教务处。

6. 任选课的教学基本文件要求与必修课相同。

7. 课程要求学生必须订制教材的,请注明教材名称及费用。

8. 相关推荐课程。为配合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特推荐以下人文素养和职业核心能力建设课程做为开课选题,欢迎有相关教学经验的教师填报。

(1)《论语》导读

(3)经典音乐作品赏析

(2)经典美术作品赏析

(4)演讲与口才

(5)创新能力培养

(7)沟通能力培养

(6)信息处理能力培养

以上课程每门1-2学分。

9. 各系(部)审核教师开课情况后汇总填写《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任选课)》(见附表),系(部)主任审核签字、盖系章,并于2013年5月13日(星期一)前报教务处,电子版发liping@gtcfla.net。

教务处

二○一三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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