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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评估督导办关于组织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开展“学生评教”的通知
2013-12-12 12:55  

各系:

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将于第15周进行,为做好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系负责通知并组织好学生参加评教,并向学生宣讲评教的意义、要求及内容。

1.学生上网对教师进行评价,是学校赋予每位学生的重要权利,也是每位学生应尽的义务。学生评教是学生表达本人意见、教师了解学生需要、学院获取反馈信息的重要渠道,是推动教师因材施教,从而促进教学相长、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方式,其最终受益者将是学生。因此,每位同学应及时、独立地完成评教任务。如果随意将上网用户名及密码透露给他人,找人代评,不仅影响评教的公平公正,还会导致个人成绩等信息被他人获取,选课数据、用户密码等被更改的严重后果。有鉴于此,学院要求每位同学在规定的时间内亲自上网评教,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任务的学生,按教务管理系统的设置,将不能查询本学期的成绩和进行下学期的选课。

2.学生网上评价流程及注意事项参见附件1:《学生进行网上评教的操作指南》。

3.各系要派专人负责监控学生上网评教。如因系里宣传组织不当造成学生不上网评教或找人代评,由此而引起任课教师对评教结果不满的,将由系里负责解释。

二、学生上网评教时间:

2013年12月12日中午12:00至22日晚上22:00(第15-16周)

三、登录地址:http://113.108.137.155/

评估督导办公室

2013-12-11

附件1:

学生进行网上评教的操作指南

各位同学:

欢迎进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评教,请您仔细阅读有关注意事项和流程后再进行测评。

一、测评注意事项

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共分四个等级,每个等级的分值区间如下:

等 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分 值

≥90

80≤Y<90

60≤Y<80

<60

注:对一门课程任课教师进行评价时,不得都选A(优秀)或D(不合格),否则无效。

2、请学生对本人的任课教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3、如遇一门课程中途更换任课教师的,请对系统显示的任课教师教学情况进行评价。

4、一个学生只能评价一次,提交以后就不能再次进入本评教系统。

5、必须参加评教,只有对任课教师教学情况进行网上评价后,才能在本系统进行成绩查询和下学期选课操作。

二、测评流程

1、登录教务系统(登录地址见通知),输入学号、密码,进入系统。(注:老用户初始用户名和密码仍同上学期,若密码遗忘,请写申请报系辅导员审批后,到系教学秘书处进行密码初始化,未登录过的同学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数,建议登陆后修改密码)

2、在导航栏点击“网上评价”,在左侧操作面板中分别选取“理论课程”、“实践课程”、“技能课程”,然后在右边的操作区中课程下拉菜单中选定课程名称,即可进入课程评价页面,请根据系统提示对各门课程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3、在教学评价时每评价一门课程需要保存一次,待全部课程评价完毕再提交数据。一次必须评完全部课程的评价内容,评价结果才能生效。

4、评价结束,务必提交后退出界面,以免被他人修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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