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网络信息安全与图书档案管理 > 正文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办公智能门锁管理办法(粤外艺职院现〔2016〕473号)

发布日期:2021-08-09    作者:     来源:     点击: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办公室智能门锁系统的使用,加强办公场所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办公智能门锁系统由校长办公室统筹管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日常维护。

第三条 学校办公人员凭本人校园卡刷卡进入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他人校园卡,不得将校园卡借给他人使用。

第四条 各部门、单位应做好管辖范围内办公场所的授权清单(见附件),报送校长办公室通过办公智能门锁管理系统0统一授权。如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报校长办公室重新授权。

第五条 学校各部门、单位人员应自觉爱护办公室智能门锁,不得破坏智能门锁及配套设施,违者除照价赔偿外,还将追究其相应责任。如门锁系统发生故障,应尽快报请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进行维修。

第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校长办公室,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版权所有: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粤ICP备05008852

联系电话:020-38457353

五山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    463号 邮编: 510640

燕岭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     495号 邮编: 51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