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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赴境外交换生新冠肺炎防疫防控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粤外艺职院〔2021〕482号)

发布日期:2022-01-04    作者:     来源:     点击: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赴境外交换生新冠肺炎防疫防控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确保我校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赴境外交换生新冠肺炎疫情及突发事件的防控工作,规范和指导赴境外交换生的应急处理工作,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保障赴境外交换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赴境外交换项目正常开展,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结合赴境外学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应对赴境外交换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也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赴境外交换生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应急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合规、科学统筹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防控,提高警惕,加强监测,对赴境外交换项目进行严格管控。

三、主要措施

(一)对于拟派出赴境外交换生

1.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及重大疫情防控要求,国际教育学院协同相关二级学院、教务部和学生工作部综合评估后决定是否选派学生参加赴境外交换项目,并紧跟疫情变化实时调整学生派出计划。

2.国际教育学院与境外高校保持联系和沟通,加强统筹协调,确保目的国的疫情防控要求向学生及时准确传达,出现问题迅速反应、妥善解决。

3.做好学生赴境外交换行前培训。加强交换生出境前关于疫情防控的教育,帮助学生充分知悉拟交换目的地国家疫情情况、防控措施,提前了解所到国家、地区、接收学校的准入和检疫的相关政策,避免入境滞留或遣返。

4.对于已获得交换生资格的学生,如因疫情不能按原计划派出,申请延期派出、放弃公派交换生资格的,国际教育学院予以支持,并协助学生申请可退回的相关费用。

5.如经综合评估可继续开展交换项目的交换生出境前必须购买境外医疗保险,同时建议购买意外保险,并争取在出境前接种相关疫苗,以更好保障个人安全。

6.交换生出境前若出现发热伴有咳嗽、呼吸困难等呼吸道感染疑似症状,一律停止出境。瞒报健康状况或发现疫情症状后仍执意赴境外交流的,学生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学校将取消其所参加的项目认证,并取消其在学期间所有赴境外项目的申请资格。

7.交换生出境时要主动配合口岸有关管理部门的疫情防控、安全检查工作;入境时应如实申报本人健康等相关信息并遵守目的国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8.在赴境外交流期间,要严格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接收院校疫情防控政策与措施,加强个人防护和健康检测,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尽量减少外出和聚会活动,不要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思想重视不松懈,切实做好长期防控准备。

9.若在出境外交流期间出现新冠肺炎病毒或其他传染疾病相关症状,应第一时间在当地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就医;属于疑似或确诊病例的,须第一时间隔离防护并向接收院校、我校国际教育学院、二级学院、家人等报告情况,并积极寻求官方帮助(注: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0086-10-12308)。

(二)对于拟回国交换生

1.到期完成交换学习的交换生,如期归国前两周应与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老师联系,告知返校时间及个人健康情况;在入境时须如实填报健康卡,并按照我国及我省防控境外疫情输入的有关规定,配合做好入境、检疫工作。

2.到期完成交换学习的交换生,如因疫情需申请延期回国的,学生递交延期申请后应予以支持。国际教育学院与接收院校取得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协助学生解决所遇到的困难,同时,协同二级学院、教务部、学生工作部做好学生的延期安排;交换生在滞留地应尽量减少流动,服从滞留地国家政府及学校的防控管理。

3.未到期或未完成交换任务的交换生,如因疫情原因申请提前归国的,学生在已征得境外交换学校同意后,需发送提前归国申请至国际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原则上应予以支持,并协同二级学院、教务部、学生工作部做好学生归国后的学分对接及学习安排。

4.学生归国后,要按政府有关规定,要如实报备个人情况,并严格执行广东省印发的《境外来粤返粤人员医学观察工作指引》,做好健康检测管理及医学隔离观察;隔离期满归校后,纳入学校防控管理体系,加强疫情防范。

四、本新冠肺炎防疫防控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制定与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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