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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三全”育人工作实施办法(粤外艺职院党〔2018〕89号)

发布日期:2021-08-17    作者:     来源:     点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17〕62号)要求,深入推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综合办学实力,切实把育人工作贯穿于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简称“三全”育人)的工作格局,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落实“三全”育人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遵循教书育人和学生成长规律,坚持育人导向,突出价值引领,勇于改革创新,注重精准施策,强化落实责任,实现协同联动,着力培养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开创育人工作格局。

 

第二章 工作目标及基本要求

第三条 全员育人即构建以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为目标的全员参与、全员负责、全员监督的育人体系,形成权责明确,分工合理,密切配合,运行顺畅的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格局,让育人工作成为每位教职工的职责和使命,实现“人人都是育人工作者”的目标。

(一)教书育人。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是教书育人的主体。教书育人是教师应尽的义务和职责。教师应严格遵守《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细则》和《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师课堂教学管理规定》,加强自身修养,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做学生良师益友;遵循教育规律,因材施教,因岗施教,勇于创新,增强教师育人能力;要转变工作作风,热爱学生、走进学生、了解学生,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二)管理育人。学校党务、行政管理工作者是管理育人的主体。管理工作人员要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育人意识,坚持以良好的职业道德、精通的业务和科学的方法做好管理工作,促进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工作中做到办事公道、标准严格、团结协作、讲求效率、协力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寓教育于管理之中。

(三)服务育人。从事服务工作的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是服务育人的主体。服务育人要求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出色的工作业绩、周到的优质服务,努力为学生排忧解难,不断改善条件,营造整洁、良好、有序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做到立足本岗、作风廉洁、服务热情、举止文明、及时沟通、操作规范、杜绝事故、优质服务。

第四条 全程育人强调育人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要求认真研究学生成长成才规律,把握学生教育发展“关键点”,制定教育方案,确保育人工作贯穿于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整个过程;要求创新学生培养机制和评价体系,完善和规范学生思想道德、知识能力、技能素质培养内容,形成思想教育与能力培养并重、专业素质和人文素养提升并举、学生智商和情商协调发展的培养模式,让育人贯穿于学生成长成才的各个方面,从而实现“育人过程无断点、学生培育无盲区”的工作目标。

第五条 全方位育人强调育人因素的齐抓共管、同频共振。通过明确“三全”育人工作的途径和实现方式,建立起以第一课堂为主、课内课外相互衔接、校内校外相互融、网上网下协同共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相互渗透,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相得益彰的育人途径,实现“事事是育人内容,处处是育人阵地”的目标。

 

第三章 育人主体和路径

第六条 全校教职工都是育人工作的主体。思政课教师、专业课教师、公共课教师、学生工作队伍(含辅导员)、党团工作队伍是育人工作的主要力量,直接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思政课课堂、专业课课堂、公共课课堂、“第二课堂”、校园网、电视台、广播台是育人工作的主阵地,肩负着立德树人的重要职责;教学管理队伍、科研管理队伍、服务保障队伍(后勤、保卫、图书馆、现教中心)和其他管理队伍构成了育人工作的重要力量,在管理和服务阵地参与育人过程,为人才培养提供有力支撑。

第七条 育人主体应围绕所在阵地开展育人工作。思政课教师、专业课教师和公共课教师主要通过课堂教学、班主任(德育导师)日常工作、创业项目指导等育人过程进行教书育人;学生工作队伍通过思想政治教育系列活动、HAPPY365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体系建设、学风建设、宿舍文化建设、资助育人、心理育人、就业教育、军事教育、国防教育等全程育人;党团工作队伍通过党团思想教育系列活动、党员和团员发展、党团组织建设、学生会和社团工作、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活动、网络宣传等实现思想引领;教学管理队伍通过加强教学改革、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研制课程标准、规范教学管理、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等育人过程实现育人价值;服务保障队伍的核心育人路径是服务育人,具体包括提升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卫生健康教育、知识产权教育、现代技术教育等育人过程;科研管理队伍通过科研立项工作、学术诚信教育、成果转化、项目化教学实践等实现科研育人;其他管理队伍的育人工作贯穿于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细节。各育人主体在学校各领域的育人工作中做到纵向贯通和横向联通,形成立体化“三全”育人工作网。

 

第四章 育人职责和任务

第八条 成立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三全”育人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学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任副组长,各党政管理部门、教辅部门、教学部门、群团组织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一)贯彻学校党委“三全”育人有关决议、决定。

(二)整体部署推进全校“三全”育人工作。

(三)研讨“三全”育人工作中的重大决策问题。

(四)对学校各部门“三全”育人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处理“三全”育人工作中的其它重要事项。

第九条 学生工作部门及人员的育人职责和任务:

(一)完善“校院两级,以院为主”的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体制,通过“中国梦”系列活动、“三大典礼”、主题班会等,常态化开展爱国主义、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题材的主题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全面推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深入推进学生工作课程化,整合“素质拓展学分”和“职业核心能力校本认证项目”,全方位深化HAPPY365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体系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建立动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构建精准资助工作体系;以“益坚计划”“菁英学校”、勤工助学职业化管理等为依托,构建学业提升、就业帮扶、素质拓展、励志教育、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和公益活动等多方面的发展型资助体系,全面推进资助育人。

(四)重视心理育人,建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精品课程,创新开展“5·25心理健康节”等系列心理宣传活动,建立学校、院系、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完善学生心理问题高危人群预警机制,构建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平台保障“五位一体”的心理育人格局。

(五)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等活动,坚持在学生适应期、提升期、毕业期提供个性化的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服务,强化学生“双核能力”培养,坚持全学程不断线的职业发展教育,提高学生职业化水平。

(六)以学风建设、宿舍管理和文化建设等为抓手,构建贯穿入学到毕业整个过程的、“教育引导+严格管理+人文关怀+环境熏陶”四合一的育人建设长效机制。

(七)推动“易班”建设,构建集思想教育、学业指导、心理教育、学生资助、就业指导等功能于一体的学生教育管理服务体系,形成全方位育人的学生工作网络体系和格局。

(八)通过大学生军训、征兵入伍、国防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促进学生提高政治觉悟,激发爱国热情,增强国防观念和组织纪律性,培养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精神,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作风,掌握基本军事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 组织宣传、团学等党团工作部门及人员的育人职责和任务:

(一)加强学生党建工作,把学生党建工作与教育引领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学生党建工作的育人职责,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要求,做好学生党员的发展、教育培养、管理工作,学生党支部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学生党建工作的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二)加强党建带团建,强化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创新组织动员团员青年服务大局的载体和方式,将思想政治引领贯穿于共青团各项工作和活动之中,推进服务型高校团组织建设。

(三)构建和完善党领导下的,以团委为枢纽和中心,以学生会组织为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主要学生组织,以学生社团及相关学生组织为外围延伸手臂的“一心双环”团学格局,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育人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四)做好党员和团员的发展与培养工作。做好“推优入党”工作,通过实施“灯塔工程”“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广泛开展“青年大学习”活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与信仰对话”“彩虹人生”等主题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发挥党员和团员在学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开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革命文化教育,积极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高雅艺术进校园”“廉洁文化进校园”“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等活动,引导高雅艺术、非物质文化、民族民间优秀文化走近学生。

(六)规范管理学校校园网、各部门微信微博等网络宣传阵地,创建网上党校等思想政治工作平台,确保网上意识形态话语权。培育凝聚一批正能量网络青年。加强学校电视台、广播台建设,形成一批具有吸引力和时代感的网络文化产品,以学生喜闻乐见的节目内容和形式提高文化育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七)统筹落实《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粤外艺职院宣〔2016〕230号),打造特色文化品牌活动。

(八)深入实施“党建进学生宿舍”工程,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宿舍文化建设的模范带头作用。加强青年先锋队的建设,将“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作为重要渠道。

(九)全面铺开党建特色品牌活动。实施“对标争先”计划,做好对标自查、争先创建、选树培育和推广运用工作。组织开展“万名党员下基层,城市乡村党旗红”大学生党员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和“党支部风采展示”系列活动。深入开展青年大学生传承红色基因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坚定青年大学生理想信念。

(十)整合实践教育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创业实习基地,深入开展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等传统经典项目,组织实施好“攀登计划”“展翅计划”“南粤美丽乡村”“牢记时代使命,书写人生华章”“‘一带一路’社会实践专项行动”等一批实践精品项目。全面推广“i志愿”系统和“注册志愿者证”,推动全校团员100%注册成为志愿者,探索开展学生志愿服务评价认证。

(十一)通过党建文化节、校园文体艺术节、专业技能节、“挑战杯”等系列赛事等竞赛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水平,强化学生专业素养,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丰富学生艺术文化生活。

(十二)落实学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促进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深度融合,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帮助青年学生提高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 教学管理部门及人员的育人职责和任务:

(一)完善“HAPPY+”(双核协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职业核心能力”和“专业核心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双核”协同发展。

(二)以“双核”能力培养为重点,完善课程设置、课程标准和评教制度,提升课程的育人内涵和价值,增强育人实效。

(三)研制课程育人指导意见,健全课程育人管理、运行体制,规范明确教学运行和管理标准,充分发挥教师课程育人的主体作用。

(四)加强教学改革和教学设计,严格执行教书育人规范,深入挖掘课程中蕴含的育人因素,有效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的育人功能。

(五)规范考试过程,严格考试纪律,深入开展考风考纪教育,促进学生树立文明守纪、诚信应考的纪律观念,使学生增强安全法制观念,提升遵纪守法意识,养成诚实守信习惯,树立良好的考风、学风。

第十二条 后勤、保卫、图书馆、现教中心等服务部门及人员的育人职责和任务:

(一)强化育人意识,研究梳理各类服务岗位所承载的育人功能,并作为工作的职责要求,体现在人员聘用、培训、考核等各环节。

(二)在后勤保障服务中,为学生住宿、用餐、用电、环境营造等提供优良的服务,通过“节粮节水节电节能”等主题教育活动,推动高校节约型校园建设建档,大力建设绿色校园,实施后勤员工素质提升计划,切实提高后勤保障水平和服务育人能力。

(三)在安全保卫服务中,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全面开展防诈骗、防火、防盗等安全教育,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在图书资料服务中,建设文献信息资源体系和服务体系,优化服务空间,注重用户体验,提高馆藏利用率和服务效率,开展信息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维护信息安全。

(五)在医疗卫生服务中,开展传染病预防、安全应急与急救等专题健康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公共卫生意识和卫生行为习惯。

(六)在现代教育技术服务中,建设和开发校园综合网络信息服务系统,充分满足学生学习、生活的合理需求,提升学生网络应用能力和网络素养。

(七)严格按照服务育人要求,制定部门服务质量标准和行为规范,建立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相关制度,对外公示并接受监督,完善自我改进机制,提高服务质量。

(八)实施服务部门工作人员素质提升计划,从服务态度到服务技能进行系统培训和考核,切实提高服务育人能力。

第十三条 科研工作部门及人员的育人职责和任务:

(一)改进科研环节和程序,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于选题设计、科研立项、项目研究、成果运用全过程,把思想政治表现作为组建研究队伍、课题项目立项和结项底线要求,提升科研工作的育人附加值。

(二)推行灵活的教学科研融合机制,充分发挥高校教师科研创新优势和潜质,吸收、引导和带领学生参加科研活动,组织、指导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开展科研训练,将科研引入实践,在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同时,提升学生的创新意识,磨练学生的意志力,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

(三)完善科研评价标准,构建集教育、预防、监督、惩治于一体的学术诚信体系,编写学生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读本,培养学生恪守学术诚信的自觉。

第十四条 其他管理部门及人员的育人职责和任务:

(一)健全依法治校、管理育人制度体系,研究梳理本部门管理岗位蕴含的育人元素,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管理育人的内容和路径,将育人工作贯穿于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与细节中。

(二)开展以育人为中心的管理人员培训,引导管理人员用良好的管理模式和管理行为影响、培养学生,提高各类管理人员育人意识和育人能力。

(三)加强经费使用管理,科学编制经费预算,确保教育经费投入育人导向。

第十五条 创新创业学院的育人职责和任务:

(一)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课程资源建设,利用新媒体、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建设立体化、丰富的创新创业课程教学资源,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深度融合。

(二)组织开展创业实践训练活动,负责全校学生创业实践、创业训练、创业培育、创业孵化等,提升学生的创业能力。

(三)建设校园创新创业文化,加强创新创业协会等社团建设,以学术论坛、学术沙龙、“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为载体,开展以创新创业为核心的校园文化活动,营造创新驱动的学术氛围,在实践中训练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第十六条 思政课教师的育人职责和任务:

(一)发挥思政课思想政治教育主渠道作用,开展学生意识形态教育工作,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头脑,强化思政课导向功能,引导学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

(二)夯实学科理论功底,立场鲜明,观点正确,引导学生积极应对思想热点难点问题,增强学生抵制错误思潮和思想的能力。

(三)创新思政育人方式方法,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同信息技术高度融合,开展“高校网络育人优秀作品推选展示”等活动,多渠道传播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和优秀传统文化。

第十七条 专业课、其他公共课教师的育人职责和任务:

(一)加强学生专业思想教育。在专业教学中,提高学生的专业认知与专业兴趣,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树立远大理想,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二)梳理课程中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融入课堂教学各环节,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的有机统一,做到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

(三)强化学生“双核”能力培养。将“职业核心能力”和“专业核心能力”培养蕴含到教学全过程,培养学生健全人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积极担任班主任(德育导师)、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等工作,全面了解学生情况,认真召开班会、班委会、团委会,做好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升学、就业等方面的引导和教育,加强班级建设。

第十八条 辅导员的育人职责和任务:

(一)做好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民主、法制教育,引导学生增强道德观念、组织纪律观念和民主法制观念。

(三)落实学生党团组织和班级建设工作。按照学校党委的部署,协助本二级学院党总支,做好申请入党学生的组织培养、考察和发展等党建工作;认真做好学生干部骨干的培养和教育工作;定期召开班、团干部会议,指导和支持学生干部做好学生工作,树立健康、积极向上的班风。

(四)抓好学风建设和专业思想教育工作。深入学生宿舍、教室、图书馆、实训室、食堂、操场等场所,掌握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状况,指导学生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学风教育和检查,引导学生形成“勤学、高雅、自律、进取”的学风。

(五)积极开展宿舍文化建设等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职业核心能力。

(六)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的教育和指导。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对所负责的学生进行心理普查并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七)落实好资助育人的工作。做好国家奖学金等资助项目的学生申请与资金发放工作,利用“榜样讲师团”、签订贷款诚信承诺书等活动,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教育和诚信教育,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展。

(八)积极开展就业创业教育工作。开展对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就业咨询和创业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提升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

(九)积极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学生网络素养教育,积极培养校园好网民,引导学生创作网络文化作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工作路径,加强与学生的网上互动交流,运用网络新媒体对学生开展思想引领、学习指导、生活辅导、心理咨询等。

第五章 机制建设

第十九条 实施协同育人工程。加强育人工作内容、资源、队伍、阵地的有效协同和一体化建设。学生处与团委密切配合,学团融通;构建组宣部、学生处、教务处、科研处、后勤处(保卫处、物业)、团委、图书馆、思政部、二级学院等相关部门(单位)衔接的一体联动机制,促进育人资源有效整合,提升协同育人能力。

搭建协同合作育人平台。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合作育人的途径与方式,寻求校友、企业家、社会其他育人因素的协助育人;加强家校联系,注重发挥关工委在育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构建“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育人新常态。

第二十条 完善育人质量保障体系。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强化立德树人的质量意识,规范育人工作程序,责任部门要牢牢抓住学生从入学到毕业每一个“关键期”,制定育人方案,做到有目标、有标准、有内容、有实施和有评价;并以常态化、周期性的诊断和改进为手段,在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不同层面建立起全过程、全覆盖、相对独立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在校学生学习成果评价和毕业生跟踪调查,探索行业企业充分参与的育人建设和育人评估。健全学校育人质量年度报告工作机制。

第二十一条 推行教职工育人能力提升计划。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完善师德建设规范,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推进教师诚信体系建设,严肃查处师德违规行为。加大以职业道德为核心的师德教育力度,完善评选和表彰先进制度,抓好师德教育和师德典型事迹宣传工作,坚持将师德作为教师聘任、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健全专任教师培养和继续教育制度,鼓励教师提高学历层次。建立和完善青年教师岗位培训、顶岗实践等制度,支持教师参与科技开发、技术服务等活动。实施“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充分发挥教学名师、教学骨干的示范带动作用,完善以老带新的青年教师培养机制,加大教学团队建设力度。

实施学生工作队伍能力提升工程,规范培养培训机制,依托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等活动,推进专职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提升班主任(德育导师)队伍的育人效果。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二条 加强领导,统一布局。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全面统筹学校各领域、教育教学各环节、人才培养各方面的育人资源和育人力量;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系统挖掘各部门育人元素和育人逻辑,推动育人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

第二十三条 健全制度,规范标准。根据一体化育人需要,把育人职责要求和考核内容融入整体制度设计,将思想政治表现和育人功能发挥作为首要指标纳入教师评聘和考核制度,把育人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干部考核、部门和二级教学单位评价和评选先进的考核范畴,对现有制度予以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制定印发系列配套文件,强化指导,规范标准,提升育人实效。

第二十四条 明晰责任,督查落实。加大对“三全”育人工作的督导和监察力度,依托职能部门和二级教学单位工作评估,加强工作过程的指导、监控和评价,切实推动“三全”育人工作的落实开展;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总体育人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明确工作完成时间表,确保“三全”育人工作落地见效。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校“三全”育人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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