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学生社会实践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团中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社会实践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学生社会实践指在校大学生利用假期,主要集中在寒暑假,按照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走向社会,深入实际,了解国情,锻炼自己,奉献社会的“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第三条 学生社会实践安全管理要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明确责任、规范管理”的原则,做好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参与社会实践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是学生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全面规划和领导全校学生社会实践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学生进行社会实践安全教育及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党委宣传部、学生处、校团委、后勤处(保卫处)、教务处、思政部、二级学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校团委,负责学生社会实践安全教育及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各二级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学生社会实践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
第三章 安全教育
第八条 学校有关部门和单位应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工作,将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根据学校实际和学生特点适时开展以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第九条 学校和各二级学院应建立社会实践专题安全教育制度,通过召开安全教育大会、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开展急救技能培训、印发安全应急手册等多种形式,将安全纪律教育贯穿于社会实践的各个环节。实践活动开展前,应广泛开展社会实践安全教育及培训活动,组织学生学习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安全注意事项,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践活动进行中,应建立与实践团队的联系制度,跟踪掌握实践团队的活动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各学院应将安全联系工作小组及安全培训情况及时反馈校团委(见附件1)。
第十条 实践活动开展前,各团队指导教师须召集全体社会实践团队成员进行安全教育(可参考附件2),认真阅读团队成员须知(见附件3),指导各社会实践团队就行程安排及安全问题进行认真商讨,细致安排活动进程,对成员进行基本急救技能培训,选拔团队安全员;实践活动进行中,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汇报,并做好每日报平安制度。
第十一条 社会实践的安全教育内容应涵盖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以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意外伤害等各种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方法,以及基本的急救常识,切实增强学生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社会实践安全工作队伍,完善安全联系机制,全校上下共同做好安全教育管理。
(一)校团委、学生处负责统筹指导全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1.组织安排立项实践团队校级安全教育及培训活动;
2.负责办理校级立项团队保险事务;
3.对接各学院安全联系人,指导各学院开展院级安全教育及培训活动;
4.掌握全校各学院实践团队的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
5.假期安排专人值班,处理学生社会实践过程中各种突发事项,并统计备案。如遇重大事项,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领导。
(二)各二级学院社会实践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学校各部门所组建的团队,分别由各部门负责,参照二级学院进行管理。
1.做好院级安全教育及培训活动;
2.保证实践期间可以及时被实践团队联系到;
3.监督各实践团队经费的使用,审批赞助方案;
4.定时接收团队安全汇报信息,做好本单位全体实践团队动态汇总和上报工作。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立即提供最近24小时内的团队情况,并在2小时内核查团队最新情况;
5.掌握本单位参加社会实践的同学的基本情况;
6.做好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交流工作,以电话、信息及邮件等方式使家长了解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状况;
7.及时处理学生实践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并上报;
8.配合学校开展学生社会实践其他相关工作。
(三)带队指导教师和社会实践团队队长负责活动期间的安全工作,为社会实践团队的食宿及出行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保障工作。
1.指导教师须全程带队指导,明晰工作职责(见附件4《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指导教师工作职责》),确保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正确的政治方向,对实践队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2.出行前制定团队安全应急预案,并确保实践团队所有队员详细掌握本预案中规定的所有紧急情况处置方法,并在紧急情况发生时执行。设置安全员、建立联系人制度、向学院准确提供全体团队成员的信息,确定实践日程和路线,并配合做好保险购置工作;
3.实践开始时,组织团队所有成员统一从学校出发,如有特殊情况(比如学生家距离实践地点很近,不需要回学校集体出发),则需事先向指导教师报备,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
4.实践过程中,手机应当24小时保持畅通,每日活动开始时和结束后清点团队人员,并确定队员的身体健康和财物安全情况,记录安全日志。做好一日一报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5.实践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应立即向学院安全联系人汇报,严禁出现瞒报、缓报情况;
6.实践结束,团队解散前队长负责了解所有队员的行程安排。同时,要求全体队员将本人回家或返校前的行程告知家人;
7.团队解散后,所有团队成员安全回家或回校之后,队长向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反馈。
(四)学生家长及学生本人配合学校做好相应安全管理工作。
1.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原则上应年满18周岁,须取得家长同意,告知家长相关社会实践活动的详细行程安排,并随时与家长保持联系。统一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安全教育及培训活动,认真学习并签订《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社会实践个人责任书》(见附件5),保证已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校级立项实践团队成员的保险由学校统一购买,个人分散实践的须自行购买保险;
2.学生家长要认真阅读学校关于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督促学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管理。填写《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家长知情书》(见附件6),签名后以实践团队或班级为单位交送至各学院团总支备案;
3.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应遵纪守法、明礼诚信、对自身安全负责,同时应根据活动主题扎实开展工作,积极维护学校的声誉,充分展示良好形象。
第十三条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提前计划、周密安排,认真如实填写《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团队)》或《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个人社会实践登记表(个人)》,须取得实践基地的接收证明(见附件7),经学校或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 申报校级实践团队须有1-2名指导教师(原则上省内1名、省外2名)全程带队指导,没有带队教师的团队不予审批立项。指导教师可以由本校党政管理干部、共青团干部、辅导员、思政课教师或其他专业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应带队指导实践活动的开展,加强实践团队的管理,确保各项安全保障制度的落实。
第十五条 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所有团队禁止进行以下活动:
(一)严格禁止在室外(江、河、湖、海等水域)游泳;
(二)严格禁止在不具备安全保障的区域进行实践活动;
(三)严格禁止搭乘摩托、拖拉机、电动车等没有客运资格的交通工具,必须乘坐有营运执照的交通工具;
(四)严格禁止实践队员饮酒、单独活动,注意防止社会治安隐患对社会实践团队可能产生的影响;
(五)严格禁止擅自组织学生参加与实践主题无关的参观、游览活动;
(六)严格禁止接受一切不明来源的赞助和社会调查项目;
(七)严格禁止开展危害国家安全、不符合法律法规、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的实践内容。
第十六条 所有社会实践团队必须携带充足的药物来应对常见的疾病或意外伤害,严重者应尽快就医。在开展活动时应注意食品卫生,在有卫生许可证的食堂或饭店就餐。注意住宿安全,在有接待资格或者有安全保障的室内入住,必须两人及以上同住一室。
第十七条 已批准的社会实践活动如遇暴雨、台风、冰雪等恶劣天气或其他突发情况的,要及时上报学校或学院,并根据具体通知中止、延期或改期实践活动。
第十八条 各社会实践团队要充分尊重当地群众的风俗习惯,可通过查阅资料或向当地群众请教来加强对当地风俗文化的了解。同时,要加强与当地政府的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与帮助。
第十九条 各实践团队应提前熟悉和了解安全事件预防处置方案,并按要求及时、准确汇报安全事件。
各实践团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件,带队指导教师必须第一时间到位,及时、准确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汇报。必要时,与实践基地一起,第一时间联系当地政府、公安部门或医疗救护机构,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停止一切实践活动。相关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报告以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校团委、学生处,并向学校领导汇报。
学校及时组建应急小组,共同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处理。安全事件处理结束后,实践团队所在单位应对事件进行分析和整理,研究事件发生的原因。对于违反安全纪律引发的安全事故,要给予严肃处理;涉及到违纪行为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具有典型性和教育意义的案例,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
在安全事件处理结束后,相关部门应对所积累的经验和安全教育及预防工作中的缺陷进行总结,以指导今后的社会实践安全工作。
第二十条 学生在社会实践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校团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工作情况备案表(略)
2.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安全指南(略)
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团队成员须知(略)
4.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指导教师工作职责(略)
5.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安全责任承诺书(略)
6.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家长知情同意书(略)
7.实践基地接收证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