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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粤外艺职院教〔2023〕492号)

发布日期:2023-12-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教材选用管理,保证优质教材进课堂,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广东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用的教材是指供学校使用的教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

第三条  学校成立教材选用委员会,负责领导、指导、监督学校的教材选用管理工作。委员会主任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担任,教务部、组织宣传统战部、图书馆负责人,专业教师、行业企业专家、教科研人员、教学管理人员等为成员。教材选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部,负责统筹全校教材选用管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教务部负责人兼任。

各教学单位是教材选用的责任主体,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立教材选用工作小组,组长由教学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担任,成员包括教学单位主管教学领导、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课程负责人等,负责推荐及审核本单位的教材选用,对本单位教材选用的政治导向和学术质量把关。

学校党委对学校教材工作负总责。

第四条  教材选用基本原则

(一)凡选必审原则:教材选用必须进行选用审查,经审查批准后方能使用。未按规定审查批准的教材不得使用。

(二)政治原则:教材选用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用教材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政治性、思想性、政策性错误。

(三)适用原则:选用教材必须符合高等教育规律、职业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标准的要求,涵盖课程的基本理论与知识。教材内容主次分明、循序渐进,能反映学科知识体系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先进性。

(四)优选原则:选用教材必须坚持质量标准,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省部级规划教材或获奖教材、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

(五)统一原则:同一教学单位开设的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应使用同一教材,教学改革试点课程除外。

第五条  教材选用基本程序

(一)课程组负责在同类教材中择优遴选,推荐课程选用教材,并对选用教材进行自查。课程负责人填写《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列明选用教材的名称、主编、出版社、出版时间、获奖或规划级别等信息,并附样书一套,提交所在教研室进行初审。

(二)教研室负责本教研室开设课程选用教材的初审工作,需对所选教材的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进行把关,提出审核意见。选用教材经教研室集体讨论同意后,提交所在单位的教材选用工作小组进行审核。

(三)教材审核工作小组对上报选用教材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和科学质量情况进行全面审核,提出审核意见。选用教材经教材审核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提交所在单位的党政联席会议进行审批。

(四)各教学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本单位教材选用及审核结果进行审批。经教学单位审查通过的教材选用结果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教务部。

(五)教务部汇总各教学单位的教材选用信息情况,报送教材选用委员会集体审议。

(六)教材选用委员会对各教学单位教材选用信息情况的审议决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党委审核批准。

(七)经由上述程序审核批准的选用教材由教务部列入学校教材信息库。只有列入学校教材信息库的教材方可选用。

第六条  教材选用基本要求

  1. 教材选用原则上使用正式出版教材积极采用国家界定的一类、二类出版社出版的教材。思想政治理论课须使用国家统编的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公共基础课程及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原则上从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规划教材目录中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目录中没有的教材,可在职业院校教材信息库选用;其他课程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不得以岗位培训教材取代专业课程教材。

  2. 中职教材选用按同样要求执行。

    (三)教材选用原则上不得使用境外教材。确因专业课程教学需要选用外文教材的,必须选择国内出版社引进版权的外文教材。具体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四)教材选用要结合学科、专业的调整,加强教材的更新换代,提倡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编教材或修订教材,积极采用国家界定的一类、二类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五)教材选用应保持相对连续性,不得因任课教师临时变动或其它原因随意更换。确因培养方案变更或教材更新等原因更改教材的,需按教材选用程序申请。

(六)部分课程因教学改革需要或无适用正式出版教材可选等原因而使用自编讲义的,必须按教材选用程序申请。未经审核批准的自编讲义,不得进入课堂使用

(七)教材选用应考虑学生经济承受能力,杜绝选用包销质劣的教材。不得选用盗版、盗印教材。

(八)学校应于每学期末公布下学期的教材选用信息,方便学生自主购买教材。

第七条  教学单位要切实做好教材选用工作,建立和完善教材选用质量信息反馈机制,按学期进行教材使用情况调查和分析,并形成教材使用总结报教务部备案。对学生普遍反映意见比较大的教材,教学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教务部跟进处理。

教学单位应做好教材样书或教材封面、版权页及目录页复印件的存档工作。选用外文教材的,必须提供一套样书存档。

第八条  学校教材选用委员会定期对教学单位教材选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教务部负责对各教学单位教材选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形成学校教材使用情况报告,按规定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教务部负责解释。原《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材管理规程》(粤外艺职院教〔200343号)同时废止。

 

附件: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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