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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粤外艺职院教〔2017〕457号)

发布日期:2021-08-16    作者:     来源: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是学校永恒的主题。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进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旨在科学评价教师的教风、教学水平及教学效果。通过开展教学质量评价,为学校教学管理提供决策的信息与依据,以便采取措施,进一步改进教学工作;使教师获得真实、全面的反馈信息以便及时改进教学;为教师晋级、评聘等提供基本的依据;通过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价,产生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调动教师投入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深入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授课教师,评价内容涉及教学全过程的各主要环节。

第二章 评价原则

第四条 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在评价过程中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教学工作特点,科学地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现状。

第五条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学活动是一个教与学的复杂过程,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很多,有些是定性指标,有些是定量指标。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

第六条 全面综合评价。不同的评价人员由于在教学过程中所处位置不同,接触事物的层次和角度不同,对问题分析和判断的依据也不相同。因此,在实施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中,应重视对授课教师教学质量进行全面的、综合的评价。

第三章 评价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部)要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教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进行教学质量评价的目的和意义,正确对待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参评人员也要严肃认真地对教师进行评价。

第八条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部)教学督导协助教务处落实评价工作。

第四章 评价内容、指标及方法

第九条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包括学生评价和所在单位评价两部分。为使评价结果准确可靠,选取能反映教学质量最本质的指标体系。每一评价指标分A(优秀)、B(良好)、C(中等)、D(合格)、E(不合格)五个等级。学生评价由评教系统自动统计得分,所在单位评价由各二级学院(部)统计得分,两部分分数按相应权重计算得出教师的综合评价得分。

(一)学生评价指标



二)所在单位的评价指标

所在单位的评价指标由各二级学院(部)根据不同类别的课程特点和高职教育教学改革新要求自行设计,报评教务处备案。

第十条 评价方法

(一)教务处负责组织学生评价,各二级学院(部)负责组织本单位的评价,包括二级学院(部)教学督导评价和教师听课互评。

(二)学生评价

学生是教师教学工作的最直接感受者,他们的学习贯穿整个教学过程,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最有发言权,并且学生人数众多,在信息采集上具有全面性、客观性、可靠性和有效性。学生通过网上评价系统对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价,教务处通过网络评价系统每学期收集网上信息1次,学生评教占总评的70%

(三)所在单位评价

各二级学院(部)组织本二级学院(部)教学督导,对本单位每一位任课教师进行听课评价,占总评的20%;各教研室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听课互评,占总评的10%。评分为百分制,需有梯度,至少包含三个分数段:90分到95分(含9095分),85分到89分(含8589分),84分及以下。最后评价结果由二级学院(部)教学督导统计汇总(无需计算权重)、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签字盖章后于期末交教务处(附件1)。

缺所在单位评价的只取学生评教分。

(四) 评价结果

教学质量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标准如下:本二级学院(部)排名前40%为优秀、前41%-70%为良好、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余为合格。

第五章 评价管理

第十一条 由教务处对评价工作全程监控,随时受理对评价工作的投诉和建议,保障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不正当的方式干扰评价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二条 评估信息原则上不对外公开,但应向被评估教师所在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和本人反馈。

第十三条 教师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二级学院(部)申请复核(申请表见附件2),由教务处组织校级教学督导进行复核,复核结果由学生评价(初评分数)、校级教学督导评价(复核分数)和所在单位评价(初评分数)三部分组成,三者的权重为442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粤外艺职院评〔2014467号)同时废止。

附件:1.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所在单位评价汇总表(略)

2.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复核申请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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