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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科研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粤外艺职院科〔2013〕510号)

发布日期:2021-08-16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切实做好学院科研团队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学院学术地位和核心竞争力,鼓励和支持我院教研人员团结协作,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多出高层次、有原创性的科研成果,从体制和机制上保证努力创新的科研人才和团队从事开拓性和原创性研究,制定如下办法。

一、科研团队的申请与遴选条件

(一)团队带头人的条件

1.基本条件。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善于团结同志合作共事,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充足的时间组织实施团队建设计划;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水平、创新性学术思想和组织协调能力,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岁;有稳定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围绕稳定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取得了一系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

2.科研条件。近三年科研工作至少完成以下五项成果中的两项以上:1)公开发表与团队研究方向(领域)一致的学术论文一般期刊6篇以上或中文核心期刊2篇以上;2)主持市厅级科研项目1项;3)获得市厅级以上与团队研究方向(领域)一致的成果(论文、著作、作品等)奖励1项;4)实施科研成果转化或服务企业、行业项目1项,且到账科研或服务经费总额1万元以上;5)获得专利1项。

(二)科研团队的遴选条件

科研团队成员应具有努力探索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在相关研究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研究成果,或在相关研究领域显示出明显的创新能力和研究优势。科研团队的成员一般应由4人以上组成,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提倡学科交叉;成员应具有较强的独立开展研究和技术服务的能力,团队成员之间要有科学的互补性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同等条件下,对负责人及多数成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科研团队予以优先支持。

(三)科研团队的其他必要条件

1.科研团队成员应具有比较集中的研究方向或共同感兴趣的研究问题,一般可以现有的课题研究小组为依托来组建,也可自行组建。

2.科研团队应是在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对简单拼凑的团队不予支持。

3.科研团队所在系、部有良好的支撑环境,团队带头人和大多数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4.科研团队分为ABC三个层级。A级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申报,学院根据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惑、发展思路和方向等进行编制指南,教师根据指南的要求进行组队;B级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申报,教师根据自己的专业发展计划、研究方向、研究的兴趣点等进行申报,通过自由组合、责任共担的方式进行组队;C级是培育建设团队,对于有研究基础、发展方向明晰、责任心强的负责人及其成员,经过申请,可批准为培育建设团队。

二、申报程序

1.符合科研团队任职条件的团队带头人,根据自身基本条件,申报组建团队。填写《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科研团队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资料。

2.按专业属性由相应的系部初审。团队名称:研究方向(领域)+科研团队。

3.报学院科研处进行形式和资格条件审查。

4.根据形式审查的情况,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召开会议评审。听取申报团队组建方案,并进行质询和评议。

5.科研处根据评议结果综合提出团队组建意见,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6.遴选出的院级科研团队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公示一周,无异议发文公布。

三、科研团队运作与经费资助

1.科研团队是自愿组织的学术研究团队,依托某一系、部开展学术研究活动,不享有任何独立行政机构编制和人员编制。

2.对获准组建的科研团队,A级团队学院给予10万元建设经费,B级团队学院给予6万元建设经费,C级团队学院给予3万元建设经费。

3.科研团队资助经费分三期直接下拨。第一期(启动期)下拨30%,第二期(中期考核合格后)下拨30%,第三期(终期考核合格后)下拨40%

4.对中期考核为不合格的科研团队,停拨第二期资助经费;对中期考核为不合格但终期考核为合格的科研团队,下拨第三期资助经费,第二期资助经费补拨应拨经费的50%;对终期考核为不合格的科研团队,停拨第三期资助经费。

5.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改善研究条件,从事探索性研究与试验,进行学术交流,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经费使用须经团队带头人签字,科研处审核登记,严格按《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四、科研团队业绩考核与奖惩

1.科研团队按申报方向和研究计划自主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队伍建设活动,学院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2.科研团队的建设周期为3年,学院在科研团队组建1年半后,将对其进行中期考核。完成核心论文2篇或其它专业刊物或学报发表论文4篇、获准立项课题1项、参加省内外学术交流2人次(参加学术会议的经费在资助经费中列支),则中期考核评价为合格。

3.科研团队在3年内至少要完成以下科研任务,终期考核评价才为合格。

1)科研团队立项后应根据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提供每年的工作计划并在科研处备案,能根据工作计划开展研究,能初步建立一支结构合理、有较强研究能力,学术研究特色明显,达到或接近省内外该研究领域前沿水平,在省内外有一定学术影响的研究队伍。队伍结合紧密不松散,每个人都有成果,成果较多,质量较高。

2)论文、专著合格要求。所有成员均有论文发表,论文的内容应与团队研究方向(领域)一致,论文成果必须注明是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科研团队资助基金项目,且每个级别应符合下列四个条件之一:

条件

 

级别

专著

论文人均篇数(篇/人)

学院指定的一类、二类权威刊物(篇)

CSSCI期刊(篇)

核心期刊总数(篇)

收录的论文

A

条件1

0

4

0

0

6

0

条件2

0

1

1

3

0

0

条件3

1

1

0

0

4

0

条件4

1

0

0

5

1

B

条件1

0

4

0

0

5

0

条件2

0

1

0

3

0

0

条件3

1

1

0

0

3

0

条件4

0

1

0

0

5

1

C

条件1

0

3

0

0

3

0

条件2

0

1

0

2

0

0

条件3

1

1

0

0

2

0

条件4

0

1

0

0

4

0

注:收录的论文是指被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引文索引)、ISSHP(人文社会科学会议索引)、SCI(科学引文索引)、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EI(工程索引,会议收录不计)收录的论文

3)科研项目合格要求。团队建设三年期内以团队的名义申请的课题。A级:下列条件之一:①获得过国家级科研课题1项;②获得过部级科研课题1项;③省级课题2项;④市厅级课题3项;⑤横向课题4项(每项至少有3万以上经费)。B级:省级课题1项;或市厅级课题2项;或市厅级课题1项,横向课题1项(至少有3万以上经费);C级:市厅级及以上课题1项。

4)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至少4人次以上。

5)研究成果以讲座或展览的形式在全院进行宣传,1/年。

4.科研团队科研成果按以下规定确认:

1)只有围绕科研团队的主要研究方向并以团队成员署名完成的科研成果,方可认定为科研团队取得的成果。同时,科研团队成员的科研成果必须是在团队成立之后完成,并且在考核周期内公开发表的,才计入科研团队考核周期内的成果。

2)所有的成员都应有科研成果。若以论文为验收成果,科研团队的每一个成员(包括负责人)至少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发表1篇以上的论文,同一篇论文被多次检索或转载,只计一次;若以著作为验收成果,参与著作撰写的第一作者必须是团队的成员或负责人。

3)坚决反对学术不端行为,对弄虚作假、抄袭论文、剽窃成果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学院将根据事实情节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且两年内不得申报各类科研项目。

5.学院对科研团队期满考核评定合格、良好、优秀三个等次。考核合格的团队,可继续申报新一轮的科研团队资助;对于确实在所属领域具有重大学术突破、开展原创性科学研究的科研团队,依据科研团队的原创性研究学术价值的高低,可评定为良好或优秀团队。优秀团队的评审条件按合格标准的2倍成果计算,处于中间状态的可作为良好的评审条件。达到评审条件的团队由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后的等级为团队的最终等级。学院对评定为良好或优秀的团队将进行奖励,考核良好的团队,A级奖励科研分300分,B级奖励科研分100分;考核优秀的团队,A级奖励科研分500分,B级奖励科研分300分,C级奖励科研分100分。

6.中期考核不合格的科研团队,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到后期一起考核或申请解散团队。中期考核不合格而终期考核也不合格的团队,学院将撤消该科研团队。中期考核合格而终期考核不合格的团队,可申请半年后再考核1次,再次考核合格者,可补拨后期应拨经费的50%,如再次考核不合格,撤消该科研团队。因考核不合格而撤消或解散的科研团队,其团队带头人不得申报下一期的科研团队。

五、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自20141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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