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事与工会 > 正文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粤外艺职院人〔2021〕472号)

发布日期:2022-01-04    作者:     来源:     点击: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等文件精神,探索组建高水平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示范引领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深化职业院校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服务1+X证书制度试点需要,实现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的目标,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国家示范,分级创建。在建设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示范引领下,建设省、市、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荐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从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中遴选。

(二)校企合作,专兼结合。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共建共享人才、共用资源,形成命运共同体,支持企业深度参与教师能力建设和资源配置,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建立学校优秀教师与产业导师相结合的“双师”结构团队。

(三)服务经济,对接产业。服务区域经济,推动我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助力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岗位(群)对技术技能人才需求,加强顶层设计,布局团队建设。

(四)择优培育,严把质量。规范遴选流程,竞争择优,严把入口关。注重过程培育,实行动态管理,强化考核验收,保证团队高水平建设和项目高质量实施。


第二章 立项条件

第三条 教学创新团队应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能体现团队协作和创新。团队立项条件如下:

(一)团队师德师风高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个相统一”,推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团队教师注重坚守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立教,广受师生好评。团队负责人及教师无违反师德师风情况。

(二)团队结构科学合理。团队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骨干成员一般15至20人且相对稳定。团队中双师型教师占比超过一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相关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教师占35%以上;骨干成员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行业企业高级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不少于3名。

(三)团队负责人能力突出。团队负责人应是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企业实践经历(经验)的专业带头人;具有改革创新意识、较高学术成就、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熟悉相关专业教学标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职业标准,具有课程开发经验。牵头建有省级以上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优先。

(四)教学改革基础良好。重视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积极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积极承担省级以上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及教学能力大赛获奖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专业特色优势明显。校企合作基础良好,积极承担集团化办学、现代学徒制试点、订单培养、1+X证书制度试点等工作。学生毕业生对口就业率高,师生在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省级以上奖励,专业社会服务贡献度高。具备一定的中外合作基础,合作成效显著。省级以上示范性专业、重点专业、品牌专业、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专业优先。

(六)实验实训条件完善。具有长期稳定的合作企业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实习实训设施设备先进,能够满足专业实际需要。

第四条 同一成员参加教学创新团队数量不得多于2个。


第三章 建设任务及目标

第五条 建设任务:

(一)加强团队教师能力建设。制订高标准团队建设方案,根据团队成员岗位要求,制定团队教师发展具体目标,强化教师“一德三能”(师德师风、教学能力、实践能力、技术服务能力)培养,落实团队工作责任制。整合校内外优质人才资源,不断优化团队人员配备结构。加强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提高师德水平。组织团队教师全员开展专业教学法、课程开发技术、信息技术应用培训以及专业教学标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等专项培训,落实团队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实现团队教学能力与服务能力融合提升。

(二)加强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一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院校与企业在人员互聘、教师培训、技术创新、资源开发等方面开展全面深度合作、促进“双元”育人。二是构建对接职业标准的课程体系。推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服务1X的有机衔接,研究制订专业能力模块化课程设置方案,积极引入行业企业优质课程,建设智能化教学支持环境下的课程资源,每个专业按照若干核心模块单元开发专业教学资源。三是创新团队协作的模块化教学模式。以学生为中心,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模式,构建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大格局,全面推进三全育人;开展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创新模块化教学模式,探索行动导向教学、项目式教学、情景式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新教法,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

(三)形成标志性教研教改成果。秉承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瞄准“双高计划”,集中优势资源,加强集团作战,力争在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教育教学改革试点、重点专业、技能大师工作室、教学名师、精品在线开发课程、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学生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及规划教材等方面取得标志性成果,不断提升学校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第六条 建设目标:

(一)团队建设

建设期间,团队获得成绩不少于以下7项中的2项:1.有团队成员获国家或省级教学名师或特支教学名师称号;2.有团队成员在国家或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上获奖;3.有团队成员牵头建设国家或省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4.团队为国家或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5.有团队成员为全国或省劳动模范、模范教师、先进工作者等;6.团队负责人目前在国家或省教学或行业组织、团体或专业刊物担任重要职务;7.有团队成员获得国家或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

(二)人才培养

建设期间,团队成员主持获得的教学改革成果不少于以下10项中的4项:1.国家或省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牵头单位;2.所在专业立项为省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含一类、二类)或通过省重点专业建设项目验收;3.获得国家或省级教学成果奖;4.建设2门以上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或1门以上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5.主持1项以上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改革项目;6.指导的学生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含)以上奖励或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含)以上奖励;7.指导的学生获得挑战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比赛二等(含)以上奖励或省级比赛一等(含)以上奖励;8.为教育部或省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组织成员,参与国家或省教学标准研制工作;9.牵头负责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编写;10.经学校认定专家组认可,行业公认且达到国家或省级水平人才培养方面的其他标志性成果(仅认可一项)。

(三)社会服务

建设期间,团队成员通过技术研究、开发、推广、培训、咨询及服务等形式主动为行业企业和机构服务,至少开展4次相关培训、生产、咨询和技术服务,并取得以下成绩之一:1.非学历培训到款额文科类团队不少于10万元,理工类团队不少于20万元;2.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3.横向应用技术研发项目入帐经费文科类团队20万元以上,理工类团队40万元以上;4.作为负责人完成或获新立项市级以上科技、社科或软科学项目2项以上。

第四章 申报与立项

第七条 按照成熟一个、立项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原则上学校每两年组织一次校级教学创新团队申报工作。

第八条 立项程序:

(一)团队申报。拟申报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

(二)二级单位推荐及公示。所在二级单位基层党组织审核,所在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推荐。也可以基层党组织和二级单位负责人召集本单位会议推荐。推荐团队及申报材料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解决的,由二级单位在要求时间内将材料报送人力资源部。

(三)材料复审和评审。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材料进行复核,由学校教学委员会组织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评审。

(四)公示。将学校教学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五)认定立项。人力资源部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学校发文认定并与各团队签订建设任务书。


第五章 支持与管理

第九条 校级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对立项的教学团队学校给予不低于8万元/年的经费支持。项目经费发放及使用按学校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条 教学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实行团队带头人负责制。团队带头人全面负责本团队建设的各项工作,并按目标任务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教学创新团队的评选、终期考核,教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做好建设期间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团队带头人所在二级学院(部)负责监督、管理,支持教学创新团队带头人做好工作。

第十三条 各立项校级教学团队根据建设目标任务,细化团队建设方案,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任务,并按年度提交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和诊断改进报告。三年期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团队进行终期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是项目计划责任书确定的任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团队建设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对建设进度严重滞后、预期建设目标完成困难的团队可停止建设,停拔经费;终期考核不合格的团队,由学校公布撤销并通报批评,其团队带头人及主要成员(前三位)三年内不得以团队带头人身份申报教学团队建设项目,所在二级学院(部)不得申报下一年教学团队建设项目。

第十五条 若出现团队带头人岗位变动、工作任务发生重大调整等,所在二级学院(部)应及时向学校提交调整的书面报告,经学校审查后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第十六条 受资助团队应积极争取进入国家和省部级的其他支持计划。建设期内成功申报高一级立项后,按照高一级经费进行支持,不重复叠加,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按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定期组织教学创新团队之间的经验交流会,促进团队发展。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教学科研、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成果应以团队带头人或成员为主持人(或第一作者),以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通过团队合作形式取得。

第十九条 相关成果的认定以成果取得当年学校相关文件为准,对认定结果有分歧的,由人力资源部委托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成果认定并予以答复。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原《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粤外艺职院〔2009〕325号)同时废止。


附件:1.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

2.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项目任务书



版权所有: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粤ICP备05008852

联系电话:020-38457353

五山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    463号 邮编: 510640

燕岭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     495号 邮编: 51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