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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民主评议办法(粤外艺职院党〔2015〕59号)

发布日期:2021-08-13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充分发挥教职工在学校管理中的民主监督作用,提高学校管理执行力,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订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代表民主评议学校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办法。

一、评议目的

发挥教代会在学校重大事项中的参与、监督和评议作用,以评促管,形成合力,增强执行力,推动学校重点工作的完成,提高学校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学校持续发展。

二、评议方法

(一)评议组织

由教代会主席团负责评议的组织工作。每年的教代会对上一年确定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议,评议工作列入教代会的议程。

(二)评议程序

1. 主责部门自评

1)提交材料

主责部门填写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1

2)工作汇报

主责部门的负责人在教代会全体会议上汇报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民主评议

1)教代会代表审阅主责部门提交的材料;

2)教代会代表听取主责部门所做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3)教代会代表填写民主评议表见附件2

4)教代会主席团回收并统计民主评议表。

3.评议结果的审定

由教代会主席团会议审定并在教代会全体会议上公布评议结果。

三、评议结果标准

评议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其标准如下:86-100分为优秀;76-85分为良好;60-75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四、评议结果的运用

每项重点工作的评议结果与主责的职能部门的学年工作评估挂钩,与主责部门的中层干部学年工作考核和年度考核挂钩,以激励为主,具体方案由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评估督导办公室和人事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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