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组织宣传 > 正文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党委书记、校长、副书记、副校长权责清单(粤外艺职院党〔2024〕124号)

发布日期:2025-03-25    作者:     来源:     点击: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党委书记、校长、副书记、副校长权责清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学校领导权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章程》《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党建工作责任清单(2023年修订)》《中共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清单。

第二条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学校领导权责清单。


第二章 党委书记权责清单

第三条 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学校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党委决议贯彻落实。

第四条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校,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

第六条 组织党委班子审议学校重大议事决策制度,讨论决定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组织党委班子讨论决定学校内设机构的设置及其干部人选,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第八条 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督促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九条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领导、支持学校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接受纪委监委的监督。

第十条 带领班子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第十一条 带领班子加强学校群团组织、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工作。

第十二条 带领班子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加强校内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加强民族和宗教工作。

第十三条 组织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

事项。


第三章 校长权责清单

第十四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依法行使各项职权,牵头负责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等。

第十六条 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第十七条 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加强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审计监督。

第十八条 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第十九条 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加强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组织做好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

第二十条 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国(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向学校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二条 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党委副书记权责清单

第二十三条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根据分工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工作。

第二十四条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十五条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历史、文化、法律等各方面知识。

第二十六条 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

第二十七条 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第二十八条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十九条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第三十条  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统一战线工作,支持校内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开展活动,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加强民族和宗教工作。


第五章 副校长责任清单

第三十一条 协助校长工作,根据分工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第三十二条  组织拟订和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发展规划、管理制度、改革措施及相关方案。

第三十三条  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分管联系部门的人员管理、教师队伍建设、人员选聘计划等。

第三十四条  根据职责分工组织拟订和实施建设计划、经费管理、资源保障等。

第三十五条  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三十六条  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加强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等。

第三十七条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党建工作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清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版权所有: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粤ICP备05008852

联系电话:020-38457353

五山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    463号 邮编: 510640

燕岭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     495号 邮编: 51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