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干部“五个一”学习制度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升干部教育实效,实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特制定学校干部“五个一”学习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及中层领导干部。
第三条 “五个一”学习制度,即干部在学校开展的各类主题教育、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等集体学习过程中,至少作一次主题发言、至少讲一次专题党课(思想政治理论课)、至少做一次专题研究、至少为群众做一件实事、至少写一篇学习体会。
第四条 主题发言,即干部要根据学习培训主题,聚焦学校全局工作和本职工作谈工作思路。
第五条 专题党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即干部要紧密联系实际,针对师生普遍关心的问题,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党的基本知识、形势政策等方面,依托“三会一课”、“思政第一课”、主题教育活动、业余党校等渠道,面向师生讲授专题党课(思想政治理论课)。
第六条 专题研究,即干部要深入基层,通过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找准学校改革发展“中梗阻”问题和师生“急难愁盼”问题,提出对策及解决思路,形成调研学习报告。
第七条 为群众做实事,即干部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理念,听取广大师生群众的呼声期盼、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立足本职工作,紧盯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重点建设领域做实事、办好事,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第八条 写学习体会,即干部要对教育培训成果进行系统总结,聚焦学校全局工作和本职工作谈学习心得,形成学习体会。
第九条 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五个一”学习制度,认真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第十条 干部培训主办部门、单位要抓好“五个一”学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将“五个一”学习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不执行“五个一”学习制度的,给予批评教育,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组织宣传统战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