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校领导接访日制度
(2023年修订)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解决师生员工的实际问题,营造民主、团结、和谐的学校氛围,推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接访事项:听取师生员工对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师生员工对校内热点问题的看法;协调解决师生员工合法提出的工作或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对有关问题进行处理或解释。
第三条 参加人员:全体学校领导。
第四条 组织实施:接访日组织工作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包括接访前的准备、接访中的配合服务和接访后的协调、督查督办等工作。
第五条 接访对象:全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人员)。
第六条 接访时间及地点
(一)接访时间:原则上每周安排一次(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为周三下午14:30-16:30。
(二)接访地点:原则上安排在五山校区校领导办公室,有特殊情况可安排在各校区校领导值班办公室。
第七条 接访方式
(一)师生约谈校领导。为方便师生员工就学校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言献策或反映情况,师生员工可通过电话(38457353)登记、发邮件(在党政办公室网站上下载《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校领导接访日预约申请表》,发送至书记信箱或校长信箱)等形式,主动约谈校领导,约谈时间由党政办公室统筹安排。
(二)校领导约谈师生。学校领导对有关学校建设、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特定阶段急需了解的某些重要信息或者根据书记、校长信箱来信和干部值周记录及师生反映的问题,可以采取约请师生员工个别谈话或集体座谈的方式,主动听取和征询师生员工的意见、想法或态度,党政办公室做好相关人员的通知跟进等工作。
(三)直接来访。师生员工可以在学校公布的接访日直接来访。
第八条 受理事项范围
(一)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决定的意见、建议或咨询。
(二)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意见、建议或咨询。
(三)对加强和改善学校各级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建议,以及对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或问题。
(四)对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安排方面的意见、建议或要求。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或要求。
(六)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党政管理机构、教学机构、教辅机构和科研机构,在保障党员权利和教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或需要反映的情况。
(七)党政管理机构、教学机构、教辅机构和科研机构拖延不办或无力解决的问题、意见。
(八)个人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需要组织或领导给予帮助的事项。
第九条 接访要求
(一)党政办公室提前制定、公布校领导接访日的值班接访领导、接访时间和地点等信息。每次接访日由党政办公室选派一名党性强、作风好的工作人员陪同参与接访和记录。值班接访的校领导要妥善安排工作,保证接访日接访活动的正常进行,若遇开会、出差或临时有要事不能接访,由党政办公室做出相应安排。
(二)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接访对象的登记工作,并安排好当天的接访顺序,维护接访室内外的秩序,积极主动、热情周到地做好有关服务工作。
(三)来访单位或个人要按时到接访地点反映情况。反映问题时,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洁明了,避免过激的言行,对以上访为由,无理取闹、妨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经劝告无效者,交由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四)负责值班接访的校领导对所反映的意见和问题,当场能够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必须记录在《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校领导接访日登记表》(附件2)中,转交党政办公室督办协调解决或解释;涉及学校重大问题或重要工作事项,应提交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研究解决的,需将解决结果在一周内予以反馈;对学校层面确实不能解决或有困难的问题或事项,必须向来访者做好解释工作。为提高办事效率,必要时由党政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参与接访。
(五)协助校领导值班接访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落实领导指示精神,自觉保守工作秘密,不得随意扩散来访者反映的问题,更不能对来访者进行打击报复。
(六)党政办公室要做好校领导接访日的协调、记录、服务及督查落实意见的执行;经校领导批示需交由相关部门解决的,要尽快转交有关部门限时处理,并向来访者说明处理结果。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原《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领导接待日制度》(粤外艺职院〔2014〕322号)同时废止。
附件:1.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校领导接访日预约申请表
2.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校领导接访日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