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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22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培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广东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我校可推荐1人,现将推选活动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往年已推选为“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大学生不再参与推选,及推选为2020、2021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不再参加此次推选。

获得2022年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的项目负责人参评可不占所在高校推荐名额。

二、推荐条件

(一)具有远大理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做标兵,坚定“四个自信”,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

(二)热爱伟大祖国,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听党话、跟党走,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坚持奉献祖国、奉献人民。

(三)勇于砥砺奋斗,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四)自身本领过硬,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习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在攀登知识高峰中追求卓越,在肩负时代重任中行胜于言。

(五)品德修为较高,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汲取道德滋养,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恪守学术诚信,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六)推荐人选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0年起)。

三、材料报送

(一)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二)推荐参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Word版)。

2.推荐人选事迹材料(Word版)。以第三人称撰写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荣誉等部分,事迹真实,文字规范,避免空洞无物,杜绝造假。事迹材料须加标题,字数不少于3000字。

3.推荐人选电子照片。照片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cm*3.5cm,413*295像素);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4.推荐人选视频。要求紧扣人物事迹,富有感染力;画面清晰,曝光准确,镜头稳定;MP4格式,时长不超过1分钟,大小20Mb以内,画面尽量以竖屏为主。

请各二级学院将推荐人选的上述4项材料存储至U盘并提交至五山校区行政楼309室。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将通知推荐人选进行网络申报。

联系人:林琪珊,38458252

附件:2022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

学生工作部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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