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公布“童语同音计划”——幼儿普通话教育项目(二期)实施单位名单。我校成功入选,这是我校继第一期项目后再次入选,且连续两届被认定为该项目实施单位。本期项目全国共有60家单位入选,其中高职高专院校仅3家,我校位列其一;广东省仅有我校和中山大学两家单位入选。本次申报由学校统筹组织,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具体实施。

图:“童语同音”计划——幼儿普通话教育项目(二期)实施单位名单
“童语同音计划”是“十五五”时期中央彩票公益金立项、教育部组织实施的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重点项目,通过集中培训、送培到园、跟踪指导等多种方式,面向民族地区、西部大开发省份、边境省份的农村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专项培训。
作为第一期项目实施单位,我校由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和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开展,高质量完成了新疆喀什、昌吉州、巴州、塔城及甘肃张掖等多地民族地区幼儿园教师普通话培训任务,积累了丰富的培训经验,有力助推了受训地区幼儿园普通话教育水平的提升。此次连续入选,充分体现了教育部对我校项目实施成效和语言文字工作整体水平的高度认可。
下一步,学校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把项目实施与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服务乡村振兴和对口支援工作深度融合,高质量完成各项培训任务,努力将“童语同音计划”项目打造成为学校服务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亮丽名片。
(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