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省级培养学员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省百千万项目办〔2024〕8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小学文科名教师、幼儿园名园长、幼儿园名教师省级培养学员(2021-2023年)期满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经省级培养学员自评、培养单位所在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评价、导师评议、培养单位考核等考核程序,并经期满考核专家委员会讨论,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30日起至2024年10月9日止,共3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小学文科名教师项目:朱老师020—37087183;

幼儿园名园长项目:陈老师020-37087183;

幼儿园名教师项目:谭老师 020-37084420;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9月30日

上一篇:大湾区养老家政产教融合共同体、市域产教联合体成立大会暨首届岭南养老家政高峰论坛邀请函

下一篇: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关于2024年新强师工程中小学幼儿园(含特殊教育)教师、校(园)长省级示范培训省外研修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