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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经费预算方案》,我校拟遴选符合条件的院校承担2023年度佛冈县学前教育“起航计划”人才提升工程省外培训。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主要为高校(含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党政部门主管培训学院)。遴选对象应当具备较高的教育背景、业务水平和良好的社会声誉,有着一定的教育培训资源和实力,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培训服务。

二、遴选条件

承担省外研修培训项目的院校(以下简称申报院校)一般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广东省省外的公办高校,及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党政部门主管培训学院及公办教师发展中心;

(二)在2018年-2022年期间,承担过国家级或省级相关教师培训项目;

(三)具备承担培训所需的培训场地、设施设备和食宿条件;具备较强的优质教育资源整合与运用能力,能有效整合高校、实践基地和市县教师培训机构资源,培训效果良好,社会认可度高;

(四)有一支经验丰富,专兼职结合的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主要由具有丰富培训经验的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校长和熟悉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现状的高校专家组成,原则上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校长人数占比应不少于50%;

(五)有符合教师专业成长的培训模式,采取参与式、研讨式、案例式、情境式、体验式、任务驱动式等多种方式,大力推进实践性培训,强化基于现场的培训环节,其中实践性课程数占比原则上不少于50%。要将跟岗实践作为培训组成部分,做好教师跟岗实践的指导工作;

(六)具备良好的学习支持服务体系,院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实施各环节管理规范,能够提供对培训人员的后续的跟踪指导;

(七)申报院校信用及财务状况良好,运营规范,申报经费预算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三、评审程序

(一)培训申报:申报院校须以法人单位名义上报材料,根据项目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愿申报。

(二)组织评审:我校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3人以上单数的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条件、项目申报表和培训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原则和要求遴选高校。

(三)项目公示:根据评审结果,由评审小组研究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在我校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结果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采购申请部门按学校合同管理规定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四、具体要求

(一)申报院校应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教师、校(园)长分层分类培训课程指南》等文件精神和具体项目要求,认真进行培训需求调研,分类分层认真研究和制订培训实施方案,科学设计培训内容,配备专业素质高、教学能力强的师资团队,充分体现专业优势和特色,精准培训,精细管理,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培训模式与评价模式。

(二)申报院校要制订严格的培训项目管理制度,注重培训资源整合,加强过程管理,建立有效的质量监控制度,确保项目执行进度和培训质量。同时,申报院校应按照广东省“强师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规范的培训经费使用管理规定,规范经费支出,确保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申报材料须实事求是,对提供虚假材料并经证实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四)我校将委派工作人员与承担省外研修项目的院校合作开展培训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五、其他事项

请申报院校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24年7月20日前报送至我校,同时将电子版本(含盖章的PDF版、可编辑的Word版)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 XX院校申报XX项目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见附件1)、培训实施方案(见附件2)、单位法人证明和于2021年至2023年期间承担过省级(含省级)以上相关教师培训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联系人:刘秋婷,联系方式:18826137061,电子邮箱:2578100393@qq.com,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艺苑南路29号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海珠校区行政楼409室。


附件:1.省外培训项目申报表

2.省外培训实施方案

3.项目协议合作模板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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