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为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促进我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事业的发展,打造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师培训者队伍,提升我省教师培训质量,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广东省学前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启动2022年度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发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一)申报对象

2022年度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发展专项课题面向广东省高校在职在岗从事教师培训工作或相关研究的教师和教研人员。

(二)课题类别

本研究专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经费从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专项列支,立项项目由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管理。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重点项目

(1)实施目的:旨在通过以“首席专家+团队”的形式,促进我省高校教师开展针对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特点、教师专业发展标准、教师专业测评机制、区域性教育现状与对策、区域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等宏观性的实践研究。

(2)申报对象:面向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副处级及以上人员、且从事省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的教师申报。重点资助能够与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小学(幼儿园)达成实践合作意向,且项目成果能够促成转化为实际运作的师资培训项目的团队。

(3)资助额度:1.8万元/项。

(4)研究周期:项目原则上须在一年内完成研究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结题材料。未能通过中期验收的项目,将撤销后续经费资助。

(5)研究团队组成:重点项目课题组成员不超过10人(含项目负责人),且至少包含2名广东省中小学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小学幼儿园名教师培养对象(第一批、第二批)、省市级骨干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等校外人员参与。课题负责人及成员必须是能实质性参与实践及研究工作。

2.一般项目

(1)实施目的:旨在通过以“项目负责人+团队”的形式,促进我省高校教师根据省市县(区)中小学教师教育特点,开展分区域、分级别、分层次的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培训模式实践研究。

(2)申请对象:一般项目面向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且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研究的教师申报。重点资助能够与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小学(幼儿园)达成实践合作意向,且项目成果能够促成转化为实际运作的师资培训项目的团队。

(3)资助额度:0.8万元/项。

(4)研究周期:项目原则上须在一年内完成研究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结题材料。未能通过中期验收的项目,将撤销后续经费资助。

(5)研究团队组成:一般项目课题组成员不超过8人(含项目负责人),且至少包含1名广东省中小学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小学、幼儿园名教师培养对象(第一批、第二批)、省市级骨干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等校外人员参与。课题负责人及成员必须是能实质性参与实践及研究工作。

二、结题要求

1.重点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两项)

(1)以项目为依托促成1项市县(区)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培训项目的实施。以项目立项协议书签订后促成的项目为准,立项前已进行或完成的项目不计。

(2)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文章1篇,要注明“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发展研究专项”。

(3)研究报告1份或公开出版专著1本或教材1本。

(4)专利/著作权1项。

2.一般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以项目为依托促成1项市县(区)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培训项目的实施。以项目立项协议书签订后促成的项目为准,立项前已进行或完成的项目不计。

(2)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文章1篇,要注明“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发展研究专项”。

三、其他要求

1.凡申报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教育发展研究专项须根据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进行申报,并适当细化项目名称。

2.为保证项目研究的推进效率,本次专项研究项目实行“动态监控”方式督促项目的开展。在项目研究周期内,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不定期检查项目团队研究进程,中期检查未能取得较好研究效果的项目,将取消后续经费资助。

3.本次专项研究项目经费参照《广东省省级财政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办法》(粤财规〔2020〕1号)进行管理。

4.获准立项并签署研究协议后,先列支项目经费的50%,通过中期验收后,再列支余下的项目经费。

5.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可以同时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2项课题。

四、立项原则以及评审程序

本次专项研究项目评审坚持“择优立项”的原则。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将对申报人进行申报资格审查,初审后,组织评审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课题。

五、申报材料与要求

(一)项目申报者需提交《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发展专项研究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5份,活页5份,要求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活页夹在《申报书》内。同时,课题申报者务必确保申报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的一致性。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2日。

(三)项目在截止日期经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纸质版快递至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请务必使用顺丰快递,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495号广外艺燕岭校区行政楼204室,联系人:张彩祯,联系电话:15692007910。电子版申报材料,命名为“教师教育课题申报+主持人姓名”发送至kyktsb@163.com。

附件:1. 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发展专项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 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发展专项研究申报书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4月27日

上一篇: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广东省学前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关于组织2022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建立多媒体专家库项目校内自主询价成交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