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各部门、单位:
  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通知要求及《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票据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11年度票据核销的有关通知如下:(以下所称票据包括《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学院内部结算收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
  1、各部门、单位的票据核销时间截止到12月30日。
  2、票据无论是否使用完毕,均不得跨年度填写使用。请各部门、单位将未填写完毕或空白的票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财务处办理核销手续。
  3、若需领用新的票据,须将本年度所领的票据核销完毕方可领取。
  4、请各部门、单位的票据管理员按 《票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列好票据封面的有关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到财务处办理核销手续。逾期不办理,将按《票据管理办法》规定限制该部门下年度的票据使用。
    以上通知,请教职工相互知照,如有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财务处
                                    201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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