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分支机构竞价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上述证明文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评审小组于竞价截止日当天资格审查前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未查询到的视为未被列入上述名单)。 3.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中载明的履约起始日期或生效日期为准)承担的舞蹈类影像拍摄、文化艺术活动策划执行或会务保障类项目业绩至少3份。须提供业绩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主要内容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以及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提供项目业绩采购人为同一个的,多个业绩只算一个。 |
完全响应 |
| 付款方式 |
一次性付款。采购人应在本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
完全响应 |
| 交付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
完全响应 |
| 履约保证金: |
无需履约保证金 |
完全响应 |
| 交付地址 |
用户指定地点。 |
| 质保期及售后要求 |
1.服务标准以采购人验收为准。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士、机构单位对媒体宣传与发布、宣传物料设计与制作、资料采集推广进行验收。 2.在收到采购人具体任务调整通知时,须在24小时内响应并调整执行方案;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修改并交付,未按时响应的,将影响服务验收结果。 |
完全响应 |
| 其他要求: |
1.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2.供应商需在2026年7月1日(含)前完成本项目宣传物料设计方案的工作;竞价时,报价人须随竞价文件一并提交该设计方案。 3.成交供应商须积极配合招标方,相互协作,按时在媒体宣传与发布、宣传物料设计与制作、资料采集推广提供相应服务,以保证项目正常进行。同时提供优质的技术支持,保证活动期间相关设施的正常使用,并提供安全保障。 4.为保证服务质量及售后服务,报价人须在满足所有资格条件及采购需求条件的前提下,按要求进行报价。未按公告要求进行响应的,采购单位可顺延推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人或重新启动竞价活动。采购公告中需要的佐证材料为加盖公章的PDF版文件作为附件提交,不按公告要求提交材料的,可视为无效报价。 5.所有宣传物料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律及政治、意识形态相关要求。 |
完全响应 |
| 报价情况 |
| 标的名称 |
生产厂商/品牌、型号规格 |
数量 |
响应情况 |
单价(元/%) |
| 国家艺术基金2026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粤港澳大湾区儿童舞蹈创作人才培训“媒体宣传与发布、宣传物料设计与制作、资料采集推广”三项服务采购 |
详见附件需求书、详见附件需求书 |
1.00 |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
225000.000元 |
| 总报价 |
225000.000 元 |
| 技术响应 |
| 标的名称 |
技术要求 |
响应情况 |
| 国家艺术基金2026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粤港澳大湾区儿童舞蹈创作人才培训“媒体宣传与发布、宣传物料设计与制作、资料采集推广”三项服务采购 |
详见附件需求书 |
完全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