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的委托,于2016 年12月13 日就音乐技能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古筝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多媒体音乐理论教室建声及设备采购项目(440000-201611-156040-0342,440000-201611-156040-0344,440000-201611-156040-0343)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611-156040-0342,440000-201611-156040-0344,440000-201611-156040-0343
二、采购项目名称:音乐技能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古筝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多媒体音乐理论教室建声及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780,0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州联汇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钟宏 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兴达路8号第一栋301 (包组一、三)
2: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州市弘扬乐器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周思婷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大新路104号之一首层 (包组二)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包组一-音乐技能实训室设备采购
| 批
| 1
| 1077200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077200
|
包组二-古筝实训室设备采购
| 批
| 1
| 204000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04000
|
包组三-多媒体音乐理论教室建声及设备采购
| 批
| 1
| 458200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458200
|
本项目中标金额为:包组一:1077200元,包组二:204000元,包组三:458200元。
七、评审日期:2016-12-13 评审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07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田传军 成员: 周丹云、石硕(采购人代表)、劳曾霞、曾文
八、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包1: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评标总得分
| 推荐排名
|
广州联汇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是
| 42.600
| 11.600
| 34.672
| 88.87
| 1
|
广州来同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是
| 26.200
| 18.000
| 34.171
| 78.37
| 2
|
广州市弘扬乐器有限公司
| 是
| 30.600
| 11.600
| 34.339
| 76.54
| 3
|
广州博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19.800
| 4.500
| 35.000
| 59.30
| 4
|
包2: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评标总得分
| 推荐排名
|
广州市弘扬乐器有限公司
| 是
| 40.800
| 11.600
| 34.708
| 87.11
| 1
|
广州来同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是
| 24.000
| 18.000
| 34.497
| 76.50
| 2
|
广州联汇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是
| 23.400
| 11.600
| 35.000
| 70.00
| 3
|
广州博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23.400
| 4.500
| 34.041
| 61.94
| 4
|
包3: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评标总得分
| 推荐排名
|
广州联汇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是
| 42.800
| 11.600
| 34.645
| 89.04
| 1
|
广州来同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是
| 33.000
| 18.000
| 34.017
| 85.02
| 2
|
广州新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是
| 18.600
| 5.500
| 33.839
| 57.94
| 3
|
广州博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17.400
| 4.500
| 35.000
| 56.90
| 4
|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38457415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38457415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霍菲 联系电话:020-62791682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仕良 联系电话:62791615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