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6-03-17 浏览次数:

(一)采购提起入口:登录数字化校园——统一业务申请——国有资产管理部——招标采购项目审批流程(如图),并按审批流程表要求填报,上传相关要求材料。





(二)关键填报要求

1.采购申请部门(单位、项目负责人)提起流程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供以下材料:





学校同意立项及资金来源文件;采购需求文件,工程类项目应附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书等工程资料;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上传至招标采购项目审批流程(如图)。


2.根据提供的采购需求,审计工作部按照规定进行招标采购控制价审核如图






3.招标文件编制审定。根据审计工作部核定的采购控制价,招标办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文件业务归口管理部门采购业务管理人员组织采购申请部门(单位)相关人员根据招标文件所批注的意见进行合理修订、澄清最后经招标办确定后形成拟定稿并上传拟定稿(如图)。







4.政府采购项目及预算30万元以上的学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拟定稿的采购需求及评审条件由学校法律顾问进行合规合法性审查。

  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在通过法律顾问审查后,需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组建审查工作小组,对项目购需求及采购实施计划开展一般性审查(重点审查),并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一般性审查(重点审查)材料(经审查工作小组签字确认)(如图)





(三)审批程序


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项目负责人确认,采购申请部门、业务归口管




理部门审定及招标办确认、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发布采购公告如图


(四)发布招标公告和采购文件,发售文件,澄清答疑。

其中,采用公开招标的项目,公告时间不少于20天,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项目,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
 (四)学校指派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采购代理机构抽取评标专家。
   采购人代表要求: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且为科级以上职务或者中级以上职称;预算金额在400万元以上的,采购人代表必须为学校中层以上职务或者具备副高以上职称。

(五)开标、评标、定标。
招标办应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中标结果,委托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采购申请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确认中标结果或书面提出异议。部门主要负责人确认后,招标办通知代理机构发布公告。用户部门确认前须核对拟中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关键条款一致性。





(六)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各环节工作内容及时间表详见附件1.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采购需求编制、论证与调查。采购申请部门(单位)是责任主体,负责编制采购需求,须符合相关法规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直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的负面清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规定。预算20万元以上项目需进行需求论证。
(二)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办提出修改意见时,采购申请部门(单位)应合理修改;拒不修改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组织招标。
(三)合同签订与备案。中标(成交)通知发出30日内,采购申请部门(单位)须完成合同审批与签订;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合同还需在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送招标办备案公示。
因招标采购任务重、时间紧,各部门(单位)须预留充足时间,确保各环节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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