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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6日 09:20    点击数:[29]

为更好地实施《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 ,进一步强化规范、科学管理,特制定《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以下简称《补充规定》。

遵守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用电要求提倡节约用电,入驻基地的每个团队每月享受40度的基本电费补贴,超出部分参照学生宿舍用电管理办法,充值才能继续电。

成功注册的项目团队可通过创新创业学院向学校申请停车资格,具体的规定按照学校保卫处的管理规定执行。

基地实施团队绩效考察。每个学期末,入驻项目需要进行总结汇报,考察合格的项目继续孵化;查不合格的项目限期整改如两次不合格退出孵化基地。

不得占用公用区域、通道及在非指定空间擅自搭建、堆放物品;

第五条 不得在孵化基地从事与项目孵化无关的事情,如做饭、睡觉、抽烟等,如有发现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取消入驻资格。

第六条 各自孵化场所密码和钥匙不得随意转给他人,如造成损失自行负责,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本补充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创业团队遵守《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和补充规定入驻基地项目团队应积极主动地配合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的各工作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11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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