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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批校级创新创业导师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05日 16:20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加强创新创业导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粤外艺职院创〔2021〕220号)规定,现将创新创业导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名单

罗光晔、周向军、陈森玲、罗艳、林肖丽、付尧、杨赛男、罗赟、陈璇玲、王小花、高雅诗、邓卓建、黄林林、周婕、王晓薇、王琼旎、马韵、谢秀娟、熊潇、吕君、张举正、邓凡琼、杨永华、程争、邓韵卿、康玉君、黄菲菲、宋媛媛、王小娟、郭志娟、潘柳静、龚勇、张晓伟、郭婷婷、乐杰、苏旋、邹凯茵、朱巧云、孙美楠、邹冰、胡陈陈、黄艳、王丽丽、李岚瑾、谭颖思、彭海雄、黄毅、刘夏坚、周冲、缪国辉、付宏东、王志远、蔡映惠、石钧尹、林扬浪、梁秋莉、章泳、曾海韵、区俊、陈健业、李萍、刘恬、曾林、郭咏、张少辉、秦中亮、罗剑、袁智秦、李琴(财务部)、黎韶通、邱能平、吴楚燕、江永丰、麦明隆、张有栋。

二、考核内容

必须满足其中条件之一:

1.创新创业项目指导情况:考核导师在指导创新创业项目中的工作成效,包括项目策划、实施、结题等各个环节的指导情况;

2.创新创业教学资源建设情况:考核导师在创新创业教学资源建设方面的贡献,包括教材编写、在线课程建设、教学资源库建设等;

3.创新创业培训与讲座情况:考核导师在创新创业培训和讲座方面的工作情况,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效果、讲座影响力等;

4.创新创业竞赛指导情况:考核导师在指导创新创业竞赛中的工作成效,包括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的获奖情况、竞赛项目的影响力等;

5.创新创业社会服务情况:考核导师在创新创业社会服务方面的情况,包括与企业合作、成果转化、社会服务贡献等。

三、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由个人申报、二级单位审批、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等环节组成。导师需填写《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创新创业导师工作考核表》(附件1),对聘期内自己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创新创业学院将根据导师提交的材料和学院的评价,组织专家对导师进行考核。

其他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粤外艺职院创〔2021〕220号)(附件2)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将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优秀的导师将给予表彰,不合格的导师不予续聘。

五、提交方式及时间

(一)材料提交

电子版材料:《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创新创业导师工作考核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以二级学院(部门)为单位压缩文件后命名为**学院/部门+创新创业导师考核材料,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邮箱:cxcyxy@gtcfla.net。

(二)截止时间:2026312日,逾期视为不合格

如有疑问,请联系创新创业学院黄毅老师020-38457201


附件:1.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创新创业导师工作考核表

2.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

创新创业学院

20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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