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随着中国改革开放不断向纵深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实施,基层是广大毕业生报效祖国、施展才华、实现抱负、大有可为的广阔天地,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等相关通知精神,为增进对毕业生的了解,挖掘在基层就业的“优秀毕业生”的风采和先进事迹,激励更多在校生立志、修身、博学、报国,形成更好的校园风气,树立典型,激励后学,现将做好在基层“优秀毕业生”的推荐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优秀基层就业毕业生”推荐对象为在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学校毕业生(含原三所中职学校毕业生)。基层主要包括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应征入伍(团级及以下单位)。
二、申报对象
2014--2024届全日制毕业生;为充分挖掘优秀典型,请优先推荐2017--2022届毕业生。
三、遴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中国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
2.扎根基层。从高校毕业不超过10年(120个月),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3年(36个月)及以上,遴选时仍在基层就业。优先考虑到西部地区、广东的粤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百千万结对地区、革命老区等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工作突出。在基层工作期间,敬业奉献,能力突出,成 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被县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过的)。
四、申报推荐程序和评奖
(一)二级学院推荐毕业生。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通知相关要求,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每个学院至少报送3人。
(二)学校评选。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将收集的推荐人材料汇总、报送学校领导审核、组织校内外专家评选、公示等,并将择优将“优秀基层就业毕业生”候选人推荐上报广东省教育厅等参加上级的各种评选。
(三)学校将对积极参加推荐工作、且推荐优秀毕业生多且好的二级学院给予颁发“优秀组织奖”,并将推荐、获奖数量结果作为二级学院年度考核评比中的加分项处理;对于认真发掘、整理“优秀基层就业毕业生”材料的相关老师给予颁发“优秀指导老师”证书和优先推荐参加上级各类评奖评优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优秀基层就业毕业生”实行“二级学院负责制”。各二级学院党政领导要亲自靠前指挥,严格推荐程序,严守推荐标准,严格审核把关,认真完成基层工作经历、无犯罪记录等审核,确保推荐候选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二)本次推荐活动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年限要求均以此计算),逾期不再受理。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三)候选人须提供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材料主要反映与基层就业相关的工作情况(1500--2000字),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请勿在文档中配图表。同时提供IPG格式的电子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 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1600*900像素)。无需报送光盘、视频等其他材料。
(四)请各二级学院于 2025年3月20日前将汇总的电子材料(含推荐表和事迹材料)按“二级学院+优秀基层就业毕业生汇总材料”命名将每位申报人单独形成一个文件夹,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wenxf@gtcfla.net。纸质版事迹材料及汇总表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提交五山校区行政楼302室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温心福老师处。
(五)如有实名反映拟推荐的人员或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不实等问题,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的,撤回相关推荐申报材料,由二级学院开展自查;并取消相关二级学院相关评奖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六、联系方式
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温心福 020-38458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