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作者: 时间:2022-11-07 点击数:

学院机构设置

各机构岗位职责:

(一) 教研室

在二级学院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学校的办学宗旨和人才培养目标,协调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教学任务并组织开展教学及相关研究活动。

(二) 学术委员会

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对学院内课题立项与申报、教材开发、选拔师生参赛、教师职称申报推荐等与教学、科研活动密切相关工作提出初步意见;

(三) 院务委员会

学院院务委员会负责对学院发展目标、专业设置、对外合作、服务社会、年度考核、各类评比、教师活动等工作提出初步意见;

(四) 教学委员会

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对课程开设、教学日常管理、教材选用、教学成果培育与评选、教学质量的监控等事项提出初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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