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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的申报评审办法


时间:[2021-07-16]  来源:

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的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

粤人社规〔2013〕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各高校、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3〕22号)关于“扶持高校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省每年遴选一批可行性和预期成功率较高的高校毕业生(毕业3年内)优秀创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5万至10万元资助。对其中科技含量高、潜在经济和社会效益及市场前景好的特别优秀创业项目,最高给予20万元一次性资助。所需资金由省级就业专项资金安排。”的规定,做好高校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毕业生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的申报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贯彻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馈。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20-83177824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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