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管理 > 正文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师范生教育实习管理办法(粤外艺职院教〔2016〕187号)

发布日期:2021-08-16    作者:     来源: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育实习是加强教育教学实践性、培养合格师资的一个必要环节,对促进师范生进一步了解中小学教育、巩固专业思想、培养教育教学工作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条 为保障教育实习顺利实施,保证教育实习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教师〔2016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目的、内容与要求

第三条 教育实习的目的

(一)使学生在教育实习中受到深刻的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体验和感受教师职业的光荣感和使命感,从而树立从事教育工作的信心与决心。

(二)使学生将所学的教育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促进理论与实际的有机结合,锻炼并提高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的独立工作能力。

(三)通过学生的教育实习,全面检验我校的办学思想和教育质量,及时获取反馈信息,以便根据时代发展和社会需要及时调整我校教学计划,推进我校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

第四条 教育实习的任务包括教学实习、班主任实习、其它教育教学工作等内容。

(一)教学实习

教学实习应保证足量的课堂教学授课时数。实习期间,每个实习生一般要试教6-8节课。新课不少于4节,其中应有一节独立课(公开课)。

1.备课是教学工作的关键性环节

1)实习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钻研教材,进行集体讨论,互相帮助,认真备好课。

2)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针对学生的实际确定教学目的,明确重点、难点、时间分配和作业布置。

3)写出教案初稿。教案应写明上课课程、章节、目的、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基本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具(包括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以及教学各环节的时间分配。教案书写要清楚整洁,送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审评。

2.教案初稿经过审阅后,进行试讲

1)试讲是模拟真实情境来进行课堂教学。试讲的内容包括导入、讲解、板书、教学评价和总结等。试讲由实习学校指导教师或小组长主持,学校指导教师参与指导。

2)试讲后评议。试讲后要开评议会,认真分析教学中的优缺点,总结经验,提高教学水平。

3)修改教案。根据试讲情况和评议意见,对教案初稿进行修改,修改后仍要送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审查批准,根据修改后的教案,再进行试讲,直到合格。

3.正式组织课堂教学

1)备好所有上课物品,提前5分钟到达上课地点。

2)上课过程中,按照既定教学设计方案进行教学。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教学策略方法,并注意维持好课堂秩序,控制上课节奏,保证顺利完成课堂教学。

4.批改作业和辅导学生。

1)批改作业要认真,并登记作业中的优缺点。实习期间至少要做3--5次较为详尽的作业讲评。

2)认真研究作业的正确答案,特别是对比较复杂的疑难问题,要经过集体研究,给出统一的正确答案,送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审批,然后才着手批改作业。

3)作业批改后,应在小组内互相检查,防止错漏,对作业的批语尤应慎重。

4)实习生要多到学生中去,了解学生学习上存在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进行辅导。以集体辅导的方式解决普遍性、共同性的疑难问题;用个别辅导的方式,帮助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

5.开设公开课

1)根据自己的想法和上课的特点特色,与指导老师协商,选择合适的一节课上一次公开课。

2)主动与有关领导、老师及工作人员、学生及其家长联系与沟通,争取能得到各方的帮助和支持。

3)精心设计教案,并请指导老师、同学或同行指导和研讨,精雕细琢,设计出适合自己,并最能展现自己特色特长的教学方案。

4)公开课试讲。正式上公开课前,需进行多次试讲。根据试讲情况,完善公开课的教学设计方案。

5)根据实际情况,邀请相关领导、老师和同学帮忙组织有关人员来听课。

6)上完公开课后,在学校的组织下开展评课活动中,需虚心做好评课记录,并做好总结与反思工作。

(二)班主任实习

班主任实习的目的在于使实习生初步掌握班主任工作的内容、特点和方法,学习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实习生要满腔热情,爱护学生,对学生全面负责。具体包括:

1.领导班集体。实习生要协助原班主任针对班集体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教育,尽量做到每个实习生能上一次班会课,或独立组织班活动一次。

2.实习生要学会做学生思想转化的细致工作。了解个别学生,每位实习生要重点与1—2名后进生交朋友,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帮助教育。

3.根据原班主任工作计划和班的具体情况,做好班主任的日常工作,如指导读报、编黑板报、文体活动、少先队活动、班委会工作、检查教学日志、平衡各科复习和作业的时间、批改学生周记、进行家访等。

(三)其它教育教学工作

积极协助实习学校组织开展教学管理、教育调查及学生活动等工作。具体包括:

1.参与实习学校组织的教研组会议、公开课、学生活动等。

2.协助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做好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3.观察了解中小学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收集教学一线的资料和素材。

4.参与实习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等管理工作实践。

第三章 组织与管理

第五条 选好实习学校,是搞好实习工作的重要保证。实习学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校风和教学秩序。

(二)领导重视,对教育实习热情支持。

(三)指导教师认真负责,有较强的指导能力。

(四)学校有一定规模,能提供食宿条件。

二级学院根据以上条件,并结合自身专业特点,不断发展一些新的实习学校,报教务处审核后,统一由二级学院院长代表校方与之签订教育实习合作协议书。

第六条 教育实习具体时间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时长原则上不少于一个学期。

第七条 教育实习采取集中实习为主,分散实习为辅的组织形式。原则上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到实习学校进行集中实习,教务处协调。以分散形式进行实习的,须满足《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向二级学院按照相关程序申请,报教务处备案。

第八条 教育实习工作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由教务处宏观管理,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教育实习的主要组织和实施,其他部门要大力支持,通力合作,共同搞好教育实习。

第九条 教务处职责

(一)教务处负责制定全校教育实习工作计划和指导性文件。

(二)审核二级学院的教育实习工作计划。

(三)检查教育实习工作情况,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参与二级学院实习工作协调会议、实习带队教师工作会议等。

(五)协同二级学院做好实习基地建设工作。

(六)搭建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实施信息化管理。

第十条 二级学院职责

(一)组建教育实习领导小组。

(二)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制定本二级学院的教育实习计划,经二级学院院长批准,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三)加强与实习学校联系,做好实习工作具体安排。

(四)安排好实习指导教师。集中实习原则上每25—30名实习生配备1名指导教师。

(五)实习前要做好思想动员工作,组织实习生学习有关资料。

(六)划分实习小组,确定小组长。

(七)组织本二级学院教育实习经验交流,评定实习生成绩,做好教育实习总结。

(八)参加实习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九)安排专人负责教育实习的日常组织管理及实习档案建设等工作。

(十)应用实践教学管理平台,实施教育实习过程管理。

第十一条 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教育实习实行双导师制

(一)学校选派的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1.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安全和身体健康。

2.与实习学校联系,了解实习学校教学中所使用的教材,教学进度。

3.指导备课,批改教案,听评试讲。

4.听实习生上课,与实习学校的指导教师共同主持教学评议会。

5.指导实习生批改作业。

6.了解实习生实习教学工作的表现,及时帮助实习生总结经验,提高教学工作质量。

7.评定实习生实习成绩。

(二)实习学校的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1.具体指导与检查实习生的实习工作。

2.指导实习生备课和班主任工作。

3.审阅实习生的教案。

4.参与实习生课堂教学的指导和评价。

5.提供本班级的学生情况。

6.做好实习鉴定和成绩评定等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 实习小组长工作职责

原则上一个实习学校为一个实习小组,确定其中一名实习生为小组长。实习小组长职责是:

(一)组织小组成员集体备课、试讲和互相听课。

(二)关心小组成员的思想、生活和工作情况,及时反映小组内实习生的情况和要求。

(三)定期向实习带队教师汇报实习情况。

(四)协助实习指导教师做好其它有关工作。

第四章 实习评价

第十三条 评价内容

(一)实习生的实习态度与出勤率。

(二)教学实习。包括教案编写、试教、课堂教学及反思、参与其他教学环节等情况。

(三)班主任实习。包括班主任工作计划、班主任工作纪录、班会的组织、学生周记的批改等情况。

(四)其它教育教学工作情况。

第十四条 评价方式

根据二级学院制定的教育实习评价标准,结合学生自评、小组评价、实习学校指导教师评价与班主任指导教师评价成绩等,由二级学院实习指导教师对实习生的教育实习成绩进行最终评定。教育实习成绩按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计分。

第十五条 对应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记零分:

(一)因故未参加实习者。

(二)严重违犯实习纪律,造成不良影响者。

(三)实习地点已经确定,私自更换实习地点者。

实习成绩不及格和记零分的学生不能按时毕业,必须参加下一届毕业生的实习工作,成绩合格后方可取得毕业资格。

第五章 实习安全保障

第十六条 各二级学院是教育实习安全管理直接责任单位。二级学院和实习单位要对实习生进行实习前的安全教育及相应的安全培训,并采取必要的各项工作安全保障措施;二级学院须根据学生实习工作岗位制定各项具体安全工作规定,布置各时期的安全工作,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二级学院在学生实习前签订《学生实习期间个人安全责任承诺书》。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为实习生购买实习责任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由学生自行购买。

第十八条 实习安全事故处理

(一)实习期间,学生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属于实习责任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应在第一时间向承保公司报案,同时通知家长、二级学院负责人和实习实训单位,并尽快联系医疗机构进行紧急救治,二级学院和有关部门领导、实习指导教师或管理员应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做好协调工作。

(二)当发生一般财产损害情况时,在场的实习指导教师与学生应保护好现场,并视情况报告学校及公安机关,请求调查处理。

(三)当发生火灾事故时,首先报告消防机关,请求救援,同时视情节轻重,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必要的救灾活动。

(四)遇到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实习指导教师应及时向二级学院和实习单位报告,二级学院向教务处和分管校领导报告,并及时联系学生家长,以便迅速及时处理。

(五)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实习责任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实习单位、学校及学生按照实习协议约定承担责任。二级学院和实习单位应当妥善做好救治和善后工作。

(六)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由于不能避免的原因或自然灾害而发生的事故,其责任鉴定及处理程序,按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相关制度执行。

第六章 实习经费保障

第十九条 各二级学院设立实习专项经费,用于校内实习指导教师交通费和住宿费、校外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津贴、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等开支。

第二十条 校外教育实习指导教师费用按照《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育实习校外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二级学院制定的教育实习评价标准,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原《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育实习管理规定》废止。

附件:1.教育实习生守则(略)

            2.教育实习手册(略)

            3.教育实习鉴定表(略)

            4.学生分散实习保证书(略)

            5.学生实习期间个人安全责任承诺书参考模板(略)

 

版权所有: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粤ICP备05008852

联系电话:020-38457353

五山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    463号 邮编: 510640

燕岭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     495号 邮编: 51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