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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粤外艺职院教〔2017〕192号)

发布日期:2021-08-16    作者:     来源:     点击: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教师做好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特设立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学优秀奖,以表彰在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教师。

第二条教学优秀奖每两学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 评选基本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教学中严格要求学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在岗教师:

(一)服从学校和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安排,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专任教师四个学期平均任课量不低于学校规定的最低要求;行政兼课教师四个学期平均任课量不低于30标准课时/学期。

(二)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至少有三个学期排名在二级学院(部)的前30%。因学校工作需要外派等原因,只上三个学期课程的教师,则三个学期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排名均在二级学院(部)的前30%

(三)两学年内未发生过教学与教学管理事故,且无任何处分。

(四)在说课、说专业活动中表现良好。

(五)两学年内平均每学期因私调、停课未超过8节。

(六)两学年内累计有2个月以上到相关行业、企业、小学、幼儿园参加实践活动或社会调研活动。

(七)两学年内参与过课程建设(校级课程排名前三,校级以上课程排名前五,同一级别课程成果只能使用一次)。课程指在评选期间经学校或上级部门正式立项、结项或未验收且在建设的课程。

第四条 等级评定

教学优秀奖共设三个等级,参评业绩均须在评选期限内获得。

(一)符合评选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评为一等奖。

1.省级以上(含省级)课程前三名主讲教师;

2.省级以上(含省级)教改课题负责人;

3.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成果奖前三名获奖者;

4.获得经学校认定的国家级教学比赛奖项或省级教学比赛一等奖;

5.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经学校认定的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创新创业大赛、体育类竞赛奖项或省级一等奖。

(二)符合评选基本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评为二等奖。

1.省级以上(含省级)课程建设参与人员,或校级课程负责人;

2.省级以上(含省级)教改课题前三名参与人员,或省级教指委教改课题负责人,或校级教改课题负责人;

3.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成果奖前五名获奖者及校级教学成果奖项目主持人;

4.获得经学校认定的省级教学比赛奖项或校级教学比赛一等奖;

5.指导学生获得经学校认定的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创新创业大赛奖项,或作为第一、二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体育竞赛获奖。

(三)符合评选基本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评为三等奖。

1.省级教改课题前五名,或省级教指委教改课题前三名,或校级教改课题前三名参与人员;

2.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成果奖参与者或校级教学成果奖前三名获奖者;

3.获得校级教学比赛奖项,或指导学生获得校级职业技能选拔赛奖项,或指导社团参加校级邀请赛获得冠军奖项;

4.主编教育部规划教材。

第五条 评选办法

(一)申报人根据评选条件向所在二级学院(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二)经申报人所在二级学院(部)审核,由二级学院(部)确定推荐人员名单报教务处。

(三)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申报资格复审。

(四)学校教学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严格审核、评定,确定获奖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后,以学校公文发布。

(五)评选时间为当年的9月份前。

第六条 奖励办法

学校对获奖者进行表彰,授予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学优秀奖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其中一等奖颁发3000元奖金,二等奖颁发2000元奖金,三等奖颁发1000元奖金。

第七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试行)》(粤外艺职院〔2012166号)同时废止。

附件: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学优秀奖申请表


附件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学优秀奖申请表

姓名

所属部门

审核人

项目 学期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第三学期

第四学期

平均工作量

近两学年授课工作量(学时)

近两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情况2

是否有教学与教学管理事故,是否有其它处分3

因私调课情况4

说课说专业情况5

两学年内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6

时间

地点、名称

天数

——

参与课程建设情况7

课程名称

级别

立项时间

课程负责人

本人

排名

——

参与教改课题情况8

课题名称

级别

立项时间

课题负责人

本人

排名

——

教学成果奖获奖情况(不包括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9

项目名称

级别

获奖时间

第一完成人

本人

排名

——

教学比赛获奖情况(限于学校认定的参赛项目)10

获奖项目

名称

级别

获奖时间

获奖等级

本人

排名

——

指导学生参赛获奖情况(限于学校认定的参赛项目)11

获奖项目

名称

级别

获奖时间

获奖等级

本人

排名

——

主编教材情况12

本人意见

本人对上述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签名:  日期:

二级学院意见及推荐获奖等级

签名(盖章): 日期:

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核意见

评定等级

评定依据(最高等级依据)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务处制

说明:此表第5项由二级学院审核,第6项由人事处审核,第812项由科研处审核,第11项由创新创业学院、学校团委或体育部审核,其它项由教务处审核。所有成果均须在评选期间获得或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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