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报价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准,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2)报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列证明之一为准:
①2018或2019年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或鉴证的含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年度由连续12个历月构成,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③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最近一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④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⑤以银行出具保函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担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书。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报价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书面承诺书)。
5)报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报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最低的为准)。如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报价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初次报价响应文件时提交证书复印件);
3、报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初次报价响应文件时提交证书复印件或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电子证书打印件);
4、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初次报价响应文件时提交证书复印件);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报价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提供纸质文件即可。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初次报价响应文件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6、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10、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