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12-2013学年度
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院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进一步做好我院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对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现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是学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校园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学院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的重要环节,也是学院各项事业内涵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我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从思想上统一认识,组织上加强领导,行动上积极落实。学院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信息公开工作,审定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和有关制度,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决定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督查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设置信息公开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挂靠在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同时,学院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具体负责监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我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
为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有效开展,学院制定了《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学院信息公开的编排体系和公开方式。同时,学院制定完善了《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类别、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和负责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规范性。按照《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规定,我院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目录》详细规定了主动公开的范围和事项。
(一)主动公开内容
一是学院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情况。包括学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二是涉及学院师生员工重大切身利益和需要广泛知晓及参与的,重点包括:学院重大资源情况;学院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等招生信息;学生评奖评优的政策、办法和结果,学费贷款,勤工助学,学生处分等,以及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就业信息、就业去向及就业率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招考录用、职称评审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基建工作有关招投标管理办法、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维修及改造专项工程管理办法等信息;财务规章制度、收入分配政策、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
(二)重点公开内容
1.公开财务信息,不断增加工作透明度和规范性
学院主动将财务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一部分,通过学院网站、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对财务、财务管理制度、学院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和决算报告等内容进行公开。财务信息公开制度逐渐规范,工作透明度不断增强。
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以广东省物价局下发的《广东省收费许可证》(编号:粤费004015)为依据,在学院校园网上公示,并在学院财务处办事大厅醒目的位置张贴。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批复2013年省属学院和厅直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粤教财函〔2013〕36号)文件要求,学院将2013年部门预算信息和相关说明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度省属学院及厅属事业单位部门决算的批复》(粤教财函[2013]176号)文件要求,学院将2012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2.实行招生“阳光工程”,按要求公开招生工作信息
(1)加强领导,完善管理,规范程序,确保阳光招生
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学院成立了由院长、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纪检监察处处长、教务处处长(兼招生办主任)、学生处处长等组成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严格执行“六公开”“六不准”的规定,严格把关,严明纪律,严格管理,及时处理录取场的各种事务,对于原则问题及招生录取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反复研究,共同决策,坚持择优录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纪检负责严格对录取考生的审查、退档把关以及录取现场的纪律监督,主管学院领导一直坚持在录取现场指挥,保证了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2)高度重视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平招生
充分利用网络展开招生宣传。学院招生计划、学院概况、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历年招生情况和收费标准等有关信息通过教育部阳光招生网站和省市招生信息平台及学院招生专题网页及时公布,考生和家长可通过学院招生专题网页了解到他们最关心的招生报考信息。
开设招生咨询热线电话。整个招生期间,学院招生办公室设立了招生咨询电话,派专人负责招生咨询工作。负责招生咨询的工作人员先培训后上岗,为电话咨询的考生或家长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及时答复相关疑难问题。
在招生录取中,学院及时公开考生查询录取结果渠道和投诉、申诉、举报渠道和电话,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的监督检查。
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不同的实施阶段,通过学院招生专题网页及时公布相关信息。报名阶段,在招生专题网页上及时公布招生专业计划、录取条件及相关考试样题,方便考生报考;考试阶段,在招生专题网页上及时公示考试成绩及考生成绩排位顺序,方便考生对考试结果进行查询;录取阶段,在招生专题网页上及时公布录取最低控制线、考生录取排位顺序和公示录取原则及录取名单,供广大考生查询,方便广大考生及时了解录取情况。通过全方位的信息公开,提高各项招生考试的透明度,确保各项招生考试的公开、公平、公正,在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利的同时,也提高了广大考生和家长对学院工作的满意度。
(三)公开方式
学院严格按照《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和《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在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校园网、校务公开专题网等网络以及校园内宣传栏等载体上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同时,在校内通过文件、年鉴、会议纪要等形式及时发布信息;设立院长信箱和书记信箱,让师生员工以无记名的方式,随时反映学院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2012年整理修订了现行的规章制度,印制《制度汇编》,分发到每个单位和部门,让大家全面了解学院的各项制度;通过上述方式,逐步形成学院信息公开常态工作机制。
学院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拟公开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四)公开程序
严格按照建立制度、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的步骤,确保公开内容的权威性。对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经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学院审批后予以公开。公开期间,认真收集、整理师生和社会人士的反映,对大家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筛选、整理,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监督,同时对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及时登记归档。
(五)公开时限
信息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对于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重要内容公示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
(六)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12-2013学年,学校中文主页发布通知公告275条,学院要闻525条,校园新闻856条。印发党委会议纪要22份,院长办公会议纪要33份,学院党委发文45份,行政发文483份。此外,还通过印发年鉴、大事记、学生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主动公开信息。
(七)依申请公开情况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对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办理机构的联系方式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规定,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平台。广大教职工和社会人士可以向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申请公开信息。一学年来,信息公开办公室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八)信息公开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2-2013学年度,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引起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信息公开工作的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
(一)信息公开还不够系统,工作的创新性不够。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院将认真领会上级要求和文件精神,并积极借鉴兄弟学院的经验,结合学院实际,不断拓展公开的内容,创新公开的形式,规范公开的程序,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和促进学院中心工作密切联系起来,逐渐形成学院的优势和特色。
(二)信息公开保障制度体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当前,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延伸和细化程度不够,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障制度体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