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职教育与体育教指委〔2025〕02号
关于广东省职业学校教育与体育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的通知
各相关学校、课题负责人:
广东省职业学校教育与体育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粤职教育与体育教指委”)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清理与结项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项目
原粤高职、中职教育与体育教指委2021—2023年立项(含增补立项)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二、结项材料提交
1.结项材料由项目相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提交。将初审材料电子版按要求于2025年10月30日之前发送到指定邮箱,由粤职教育与体育教指委进行材料结项审核。
2.结项材料主件4份,具体包括:(1)项目申请书(要求与原提交申请书一致)、(2)开题报告书、(3)结项登记表、(4)研究报告。
3.结项材料附件1份。主要研究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教材等。
三、结项评审
1.论文要求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学术研究论文(增刊无效)。所发表的论文应注明基金项目,参考格式如下:
基金项目: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教育与体育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20××年度课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0××K××。
论文必须以项目负责人或成员为第一作者的身份发表。未注明基金项目的论文不予认可;论文所标注明基金项目排位不是第一且超过2个的不予认可。研究项目成果不符合要求或者不合格者不予结项。
2.结项流程和要求
(1)评审组织:项目结项评审由各单位分管教改项目的部门自行组织开展,广东省职业院校教育与体育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监督实施。
(2)评审要求:结项形式可以是会议评审,也可以通讯评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结项聘请的专家需具备相应学段高级职称,组长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担任;职业学校教师结项聘请的专家需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组长由正高职称专家担任。评审小组应由5-7人单数组成,本校专家不能超过三分之一。
(3)结果认定:粤职教育与体育教指委组织专家对各单位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评审,评审合格方发放结项证书。
(4)特别说明:①结项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完成课题申报时的预期成果要求(项目组成员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是硬性条件,不管材料是否写明)。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研究任务并提交结项申请者,其研究项目按撤项处理。②鉴定结果为“暂缓结项”者,课题组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半年内向粤高职教育与体育教指委提交修改说明和修改后的成果各一份,经粤高职教育与体育教指委审核并获得通过后,颁发结项证书。鉴定结果为“不合格”者,课题负责人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半年内对成果进行修改,申请第二次鉴定。第二次鉴定不能通过者,其研究项目按撤项处理。
3.结项材料提交要求
(1)提交的材料要求
结项材料为电子版,4份主件按照顺序依次排版成1个文件,提交WORD和PDF版各1份,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负责人”方式命名按封面、目录、正文、版权页和封底顺序扫描排版。PDF版材料相关栏目中的手写签名、意见或鉴定、单位公章等内容不能缺少。
附件文件只需PDF格式1份。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附件”方式命名发送。
验收汇总表WORD和盖章PDF版各1份。
纸质版材料不用寄送,由各单位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需要收集存档。
(2)材料大小:电子版结项材料(含附件)大小不能超过10M。
4.其他说明
电子邮箱:jyytyjzw@gtcfla.edu.cn
联系电话:020-37080008
联系人:曾老师
附件:1.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验收登记表
2.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材料
3.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验收汇总表
广东省职业院校教育与体育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代章)
2025年9月25日